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下达2026年成都市市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成财教发[2026]73号)
- 适用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
- 公示时间: 2026-09-03
∥政策详情∥
市级相关部门(单位),有关区(市)县财政、文物主管部门:
根据市文广旅局《关于申请下达2026年成都市市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第一批)的函》(成文广旅函〔2026〕55号),经报市政府同意,现下达你单位、区(市)县2026年度成都市市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第一批)预算如数(详见附件),用于支持我市所属文物保护、国有博物馆等单位项目所需支出。增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70204-文物保护”。涉及的政府采购事项,相应追加政府采购预算,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办理。
请你单位、区(市)县严格按照《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市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成财制〔2026〕13号)要求,规范资金使用范围,强化绩效管理,加快预算执行。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