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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按照《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区域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启动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或联合体)牵头申请建设区域中心。
请申报主体按要求编制实施方案,请于2025年6月20日前将方案纸质版(一式3份)以及PDF扫描版、可编辑Word电子版报送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附件:《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区域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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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