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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经信办函〔 2024〕 67 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 工信部网安〔 2022〕 166 号 )《工业领域数据安全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24-2026 年)》(工信部网安〔 2024 〕 34 号) 要求,进一步做好工业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工作,现 开展我省 工业领域数据安全 服务支撑和 风险报送单位 遴选工作。相关 事宜通知如下 。
一、 申 请 条件
(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由中国公民投资、中国法人投资或国家投资,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允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数据安全等相关服务的企事业单位。
(二)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在信用中国的查询信息中无不良记录, 5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
(三) 从事数据安全相关工作,在工业数据安全领域有一定的综合实力和技术优势,在四川有固定的场所和 技术团队 ,具备必要的数据安全风险发现、分析、研判、处置等技术能力和业务积累 。
(四) 具有数据安全相关工作经历的技术团队人员不少于 3 0 人 , 相关人员 5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 其中,取得 信息安全 相关专业资质证书的人员不少于 20 人 。
(五) 申 请 单位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得同时提交申 请 ,填写的申 请 材料须保证真实有效。
(六)技术保障能力具体要求 。 申 请 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单独或同时申 请 数据安全服务支撑单位 、 数据安全风险报送单位。
1. 数据安全服务支撑单位: 在 数据 安全领域具备一定综合实力和技术优势,具有稳定的 数据 安全技术队伍, 有 关人员拥有信息安全相关技术认证资质,具有 数据 安全项目经验 。近三年至少完成5 个工业领域网络或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分类分级、咨询规划 或其他 安全服务等案例,每个案例合同金额不低于10 万元人民币。
2.数据安全风险报送单位 : 在 数据 安全 风险监测预警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和稳定的支撑队伍,能按照四川省 经济和信息化 厅要求组织实施工业领域数据安全风险报送工作,能为主管部门及我省工业企业 提供 7x24小时风险研判、应急处置等相关服务 。入选 数据安全风险报送单位机构需严格遵守相关要求,自觉接受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监督和指导 。
二、 申 请 程序
(一)申 请 单位向属地经济和信息化 局 提交申 请 书(附件 1)。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 局 对申 请 单位资质及材料审核后,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两份)及推荐表(附件 2)于 4 月 20 日前报送至经济和信息化厅,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二)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 数据安全服务 支撑 和风险报送 单位名单并予以公布 , 建立四川省工业领域数据安全 服务支撑和 风险报送单位库,并 择优 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风险直报单位。
三、其他要求
(一) 数据安全服务 支撑 和风险报送 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将按照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补充和淘汰。 有条件的 市(州)经济和信息化 局 要建立本地区、本领域风险报送单位库,并实施动态管理。
(二)市(州)经济和信息化 局 应当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领域风险信息报送工作,每半年向我厅报送工作总结;发现重大风险信息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附 件: 1.四川省工业领域数据安全 服务支撑和风险报送 单位申 请 书
2.四川省 工业领域数据安全 服务 支撑 和风险报送 单位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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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办公室
202 4 年 3 月 2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