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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主体
成都市温江区辖区范围内涉农村(社区)、成都市温江区辖区范围内的镇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申报条件
近年来,申报主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行政处罚,无重大违法记录,对应村“两委”班子成员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不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村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支持范围
支持项目为新建或2023年启动建设但未完成建设和验收的农村公益项目。包括:农村道路、路灯、停车场等基础设施的规划、修建和维护,公共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维修,各种文化设施的建设等。
四、补助标准
对符合申报条件且通过民主程序议定的农村公益建设项目给予奖补,财政补贴资金共计39万元,支持项目不少于3个。
五、项目完成期限
2024年10月前完成项目建设和验收。
六、其他事项
(一)符合条件的涉农村(社区)、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要求填写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备案申报表、实施方案。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6日。
(二)温江区农业农村局、温江区财政局将组织项目评审,评审后择优向市财政局立项备案。
附件:XX区XX镇(街道)XX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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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
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