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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聚源兴川”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申报中

  • 适用地区:成都市
  • 适用行业:全部行业
  • 有效期限:2024-01-09至2024-01-12
  • 发文时间:2024-01-09
  • 扶持金额:
  • 政策分类:

∥政策详情∥

各有关单位:
 
      近期,科技厅启动2022年度“聚源兴川”项目中期评估工作,详见《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聚源兴川”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网址https://kjt.sc.gov.cn/kjt/gstz/2024/1/4/035a29a932dc495ea897f032bd5b6a9f.shtml)。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配合做好项目中期评估工作。
       一、评估范围
       2022年度立项的“聚源兴川”项目(其中由成都市科学技术局作为推荐单位的项目共计16项)。
       二、评估目的
       及时了解项目执行进展情况,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对项目能否完成预定任务目标做出判断,总结梳理项目实施绩效。
       三、评估方式
       财政支持经费500万元的项目,采取现场评估方式。财政支持经费400万元的项目,采取现场评估或者会议评估方式。
       四、评估内容
       中期评估以任务书为依据,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资金到位、落实与使用情况。省级科技经费、项目自筹经费等是否按任务计划及时到位;资金使用是否规范、合理,是否符合相关经费管理办法规定。
       (二)计划进度推进情况。项目总体按任务计划进度安排的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
       (三)技术和质量等指标完成情况。技术指标完成情况,质量指标完成情况,知识产权及科技成果等相关情况。
       (四)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当年和累计产值完成情况;项目产品销售收入、缴税、利润和节创汇等完成情况。
       (五)社会指标完成情况。环保及节能减排情况;人才培养和促进社会就业等方面的情况。
       (六)项目组织及管理情况。如:单位科研项目管理及经费管理办法等。
       (七)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解决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程度;所采取的措施在解决相应问题中的效果。
       五、具体要求
       请各项目牵头单位按照评估内容做好准备,请于1月12日18:00前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四川省科技项目中期评估报告》及提供相关材料。我单位审核后,将在线报送科技厅区域处。
       区域处完成在线审核(包括材料补充完善等)后,将组织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财务专家和管理专家组成专家评估组开展中期评估,并提出评议意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评估项目清单(成都市科技局推荐)

附件下载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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