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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数字经济产业建圈强链,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城市的核心区。根据国家《“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四川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成都市“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对表《成都市进一步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成经信发〔2024〕1号)、《成都市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支持政策》(成经信发〔2021〕2号)、《成都市关于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成经信发〔2023〕2号)等政策的相关支持方向和支持力度,对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3〕55号)、《武汉市支持数字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武政规〔2022〕6号)等先进地区政策支持力度,同时吸收借鉴《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坪府规〔2020〕3号)、《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关于促进智慧车载系统及核心零部件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埔工信规字〔2022〕4号)、《广州市天河区关于扶持游戏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天科工信〔2021〕1号)、《杭州滨江区关于进一步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20〕16号)等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结合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特制定《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快数字经济产业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
《若干政策》主要包含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支持车载智能系统产业发展、支持高端软件产业发展、支持数字文创产业发展、支持数字经济产业生态加快构建等五方面政策措施,其中:
(一)支持人工智能领域关键技术攻关。鼓励人工智能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重点支持企业攻关自然语言处理、计算机视觉、语音识别、知识图谱、决策智能等领域关键技术,按照研发投入强度和研发投入金额,按比例给予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0万元的补助。
(二)增强人工智能大模型开放创新。鼓励企业开展多模态通用大模型研发并向中小企业开放模型应用,对达到标准的通用大模型,按照模型研发成本,按比例给予牵头研制企业最高3000万元的补助;支持企业开发人工智能专用模型,对于评选的优秀专用模型,按照研发成本,按比例给予牵头研制企业最高300万元的补助。
(三)支持搭建开源开放平台(社区)。支持企业、高校院所和第三方机构围绕模型开发搭建开源开放平台(社区),择优评选一批开源开放示范平台(社区),优先享受公共数据集或公共数据产品支持。
(四)支持引进总部型链主企业。支持估值达到标准的车载智能系统链主企业在成都高新区新设立全国性总部或区域性或功能性总部,分别给予最高1亿元或最高1000万元的落户奖励。
(五)支持引进关键零部件产业化项目。对新引进的车载智能系统产业关键零部件产业化项目,按照实际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比例给予最高2亿元的落户奖励。
(六)推动车载智能系统领域关键技术攻关。支持车载智能系统软件领域、硬件领域、系统集成领域和网联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按照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和研发投入金额,按比例给予在成都高新区实现成果转化的企业最高1500万元的补助。
(七)支持引进品牌车企研究院。支持品牌车企在成都高新区设立独立法人的车载智能系统(智能网联汽车)研究院,根据品牌车企综合情况给予最高2亿元的一次性落地奖励。
(八)支持与整车企业合作。对在成都高新区内研发生产的且符合要求的车载智能系统硬件产品、软件产品、系统集成产品,实现产品销售后,按照实际交易金额一定比例给予单个市场主体每年最高500万元的奖励。
(九)支持核心工业软件优质项目聚集。支持方向一,鼓励从事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工程(CAE)软件自主研发的企业,通过直接投资或剥离业务方式首次在成都高新区建设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工程(CAE)研发及运营全国性总部,按比例最高给予1亿元的奖励;支持方向二,鼓励软件企业以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工程(CAE)软件公司为标的,通过股权收购、增资扩股、股权置换等方式获得被兼并方实际控制权并完成财务并表,按比例给予单个项目最高2000万元、单个企业累计最高1亿元的奖励。
(十)加强工业软件自主创新。支持方向一,鼓励企业参评国家级“工业软件优秀产品”认定,获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方向二,支持工业软件企业基于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工程(CAE)核心技术研制自主创新工业软件产品,经认定后按研发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单个企业每年最高5000万元的补助。
(十一)支持基础软件创新发展。支持方向一,支持企业突破操作系统内核、编程语言、数据库内核及工具链关键技术等源头和底层关键技术,开展自主可控基础软件产品研发,经认定后按研发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单个企业每年最高3000万元的补助;支持方向二,支持操作系统、数据库信创产品首次通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或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等权威机构的安全可靠测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二)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支持方向一,鼓励企业参评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在成都高新区落地区域性或功能性的总部,对于首次获评或首次落地区域性或功能性的总部的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参评国家级“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国家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对于新获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方向二,对年度服务区内企业(股权关联除外)合同金额累计达标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提供商,按比例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
(十三)支持游戏产品研发上线及赛事转化。支持方向一,鼓励游戏企业的游戏产品研发上线,对获得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通过游戏版号、上年度首次正式上线运营的游戏产品,给予游戏研发企业、游戏运营企业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方向二,鼓励游戏企业将游戏产品转化为电竞赛事游戏品类,对符合要求的游戏企业,按研发投入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补助。
(十四)鼓励游戏企业出海发行。支持游戏企业进行海外发行测试,对游戏企业上年度在苹果商店、谷歌商城等平台开展公开测试且符合要求的,给予每款游戏5万元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支持游戏产品出海发行,对于游戏企业上年度新出海发行上线游戏产品的,按出海发行结算收入每超过1000万元给予30万元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十五)支持举办顶尖电竞赛事。对承办符合要求的顶尖国际电竞职业赛事、顶级全国电竞职业赛事、次级全国电竞职业赛事的企业,按照实际支出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经费补助。
(十六)支持电竞俱乐部加快发展。支持方向一,对排名前列,且近三年获得国际性电竞赛事前三名或全国性职业电竞赛事冠军的电竞俱乐部,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方向二,对新入驻瞪羚谷的电竞俱乐部按一定比例给予每家企业累计最高500万元的补助,补助期间不得转租;支持方向三,支持电竞俱乐部参与国际国内电竞职业赛事,对于参与符合要求的赛事并获得冠、亚、季军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分档一次性奖励。
(十七)支持电竞场馆建设运营。支持方向一,对于总投资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项目,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分档补助;支持方向二,对于每年举办赛事达到一定规模和标准的综合性场馆,给予场馆运营方每年最高100万元的分档补助。对于对于每年举办赛事达到一定规模和标准的专业性场馆,给予场馆运营方每年50万元的补助。
(十八)鼓励影视动漫作品创作。支持影视动漫作品上线首映且备案地在四川省,给予第一出品方每部50万元立项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成都高新区企业参与上线首映的影视动漫作品后期制作,按照后期制作服务实际收入每超过200万元给予20万元的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十九)支持专业录音棚建设。支持企业建设专业录音棚并对外开放共享,按照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补助。鼓励区内企业使用专业录音棚共享资源,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对使用经认定的专业录音棚的企业,按照使用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20万元使用补贴。
(二十)支持扩展现实、元宇宙和超高清视频新产品研制。鼓励区内企业研制VR或AR终端产品及核心零部件产品、超高清视频采集设备和终端呈现产品等,对上年销售金额达到标准的新产品,按实际销售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二十一)支持数字经济示范场景打造。支持方向一,鼓励丰富车载智能系统示范应用场景,支持有序开放区内道路、街区、园区等作为自动驾驶车辆示范应用场景,开展智慧公交、智能驾驶出租车、智慧环卫、智慧物流、短途接驳等示范应用。对于在成都高新区自主投资建设车载智能系统示范应用场景的牵头投资建设企业,经认定后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牵头投资建设企业最高1亿元的补助;支持方向二,鼓励建设扩展现实、元宇宙和超高清视频示范应用场景。支持企业在文旅、制造、教育、健康、智慧城市、军民融合等领域建设元宇宙、超高清视频示范应用场景。对成效显著的示范应用场景牵头建设企业,经认定后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牵头建设企业最高200万元的补助。对入选国家部委《超高清视频典型应用案例名单》《虚拟现实先锋应用案例》名单的项目,给予每项2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
(二十二)支持数字经济企业做大做强。对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主攻赛道企业年度营收首次突破相关标准的企业,最高给予1000万元的分档补助。
(二十三)支持网络信息安全、人工智能、车载智能系统企业生态聚集发展。鼓励网络信息安全、人工智能、车载智能系统企业新入驻指定载体(四川省密码科创产业园、人工智能专业园区或特色楼宇、车载智能系统专业园区或特色楼宇)并整层租用(1层及以上),经认定后按租金的一定比例给予3年累计最高300万元的补助,补助期间不得转租。
(二十四)支持数字经济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建设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主攻赛道的全国重点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战略科技创新平台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最高给予2亿元支持,按《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加快创建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成高管发〔2022〕12号)关于“支持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条款执行。
(二十五)加快数字经济产业人才聚集。支持方向一,支持引育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主攻赛道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产业创新领军人才,经认定,给予3年、每年最高500万元人才补贴,最高500万元安家补贴或赠予1套专家公寓,按《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加快创建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成高管发〔2022〕12号)关于“支持引进高端人才”条款执行;支持方向二,鼓励电竞企业、行业组织建设电竞行业认证平台,对于获得相关资格认证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成都高新区电竞企业员工获得电子竞技运营师、电子竞技员等国家资格认证,根据取得证书级别给予每人最高0.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十六)加大数字经济产业金融支持力度。设立总规模200亿元的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围绕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主攻产业赛道上下游产业,积极吸引龙头企业、产业投资基金和其他金融机构,建立全链条资本支持体系。
政策第二十七条至三十条为附则,该部分内容从支持范围、支持原则、有效期限、政策解释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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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快数字经济产业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解读文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