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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农联发〔2023〕37号)和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新都区2025年度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2023〕32号),通过主体自愿申报、镇(街道)初审、区级联合评审,拟评定符合条件的区级乡村工匠16人,现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请于3个工作日内(2025年4月28日至4月30日)以真实姓名向区农业农村局社事科(83045772)、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纪检监督)(83048040)电话、书面反映。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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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