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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推动传统服务业转型发展的政策措施》(双办发〔2024〕11号)、《<关于推动传统服务业转型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市场主体培育条款实施细则》(双商发〔2024〕90号)规定,根据各企业申报情况,经组织初审,现将支持市场主体培育条款涉及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4日-12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盖章件形式反馈至成都市双流区商务局(双流区淳化街101号第二行政办公区1号楼4楼402)。
附件:1.支持市场主体培育条款涉及企业名单
2.《关于推动传统服务业转型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市场主体培育条款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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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双流区商务局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