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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促进工程拟资助项目的公示

  • 适用地区:成都市
  • 公示时间:2024-08-26

∥公告公示详情∥

根据《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促进工程的实施意见》(成市监规〔20231号)有关要求,经项目实施、专家评审和集体审议等程序,我局对都江堰猕猴桃”“蒲江丑柑5个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促进工程项目予以通过验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通过验收并拟予以资助情况在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26日至2024830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公示期内向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异议申请书(加盖公章)、主体资格证明(加盖公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事项证明材料等;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异议申请书(异议人须签署真实姓名)、异议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异议事项证明材料等。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我局不予受理。

已就相同项目申请其他单位同种类资助项目的,应主动撤回资助申请,未按照规定撤回的,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成都市武侯区致民东路6号主楼1303办公室

 附件:2023年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促进工程拟予以资助项目名单

附件下载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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