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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通过验收的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资金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项目的公示

  • 适用地区:绵阳市
  • 公示时间:2024-08-07

∥公告公示详情∥

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绵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对完成验收手续的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资金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项目进行公示(项目清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7日—8月13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通过验收项目持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纪委驻教体局纪检组、市科技局机关纪委或高新技术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附件下载:通过验收的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资金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项目一览表

川公网安备51010502015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