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3〕225号)和《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评审规定,对经专家评审推荐的专利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5日至31日。若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间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提出,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真实信息和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书面并签署真实姓名。
附件: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四川省参评专利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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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