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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资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市监规〔2023〕7号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了2023年度知识产权保护资助项目,经局党组会审议,现将拟资助名单在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24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异议申请书(盖公章)、主体资格证明(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异议事项证明材料等;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异议申请书(异议人须签名)、异议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异议事项证明材料等。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我局不予受理。
已就相同项目申请其他单位同种类资助项目的,应主动撤回资助申请,未按照规定撤回的,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附件:2023年度成都市知识产权保护资助项目拟资助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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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