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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高新区公共技术平台管理办法》(成高科创〔2023〕5号)规定,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于10月针对区内公共技术平台开展了复核工作。本次共有72家公共技术平台申请复核,经处室材料初审、专家评审等环节,对其中的65家拟复核通过。
公示期自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1日。
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创局反映,并应当提供真实的相应线索,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逾期异议、匿名异议或异议人未提供真实相应线索的,不予受理。
附件:公共技术平台复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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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