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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青白江区中试平台认定办法(试行)》(青府办发〔2022〕34号)、《关于调整成都市青白江区“一带一路”中试产业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办公室、专项工作组有关事宜的通知》(青委办字〔2023〕7号)文件要求,现将青白江区2023年区级拟认定7家中试平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成都市青白江区“一带一路”中试产业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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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白江区“一带一路”中试产业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