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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核定2023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科技统计调查名录的通知

  • 适用地区:四川省
  • 公示时间:2023-10-08

∥公告公示详情∥

各有关省级部门、市(州)科技管理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科技统计调查工作,提高统计工作效率、满足在线统计调查需要,根据科技部通知要求,我省将开展 2023 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科技统计调查名录库核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内容

(一)核对完善已有调查单位基本信息。 基层调查单位通过 国家科技统计在线调查平台 对单位基本信息进行核定,确保信息准确。单位基本信息包括识别信息和属性信息。识别信息是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行政区划以及联系方式等;属性信息是指单位从事的国民经济 行业、机构类别、学科等。

(二)补充新增调查单位信息。 按照《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新增机构纳统条件》(附件 1 , 由省级部门推荐下属事业单位纳统,省级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有科学技术支出(类)-机构运行(项)预算的单位原则上应纳统。市(州)科技管理部门推荐辖区内非企业单位纳统。拟新增调查单位应与所在地统计部门核对本单位行业类别,确保其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的非企业单位。

省级部门和市(州)科技管理部门汇总形成《新增调查单位清单》(附件 2 , 盖章扫描后以电子文件发送省科技统计中心;省科技统计中心初审后建立新增单位用户;新增单位进入 国家科技统计在线调查平台 如实填报《单位核定单》。

市(州)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新增单位由市(州)负责组织填报及审核。省科技统计中心负责全省调查单位的复审、汇总上报和相关业务咨询。

二、时间安排

2023 10 7 日- 20 日,已有调查单位核定和新增单位填报。 2023 10 21 日- 25 日,市(州)级管理员审核验收。 2023 10 26 日- 31 日,省级管理员审核验收 并报送国家。

三、其他事项

(一) 国家科技统计在线调查平台 下载地址: http://www.sts.org.cn.  新增单位用户名: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初始密码: 013579+a

(二) 2023 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统计调查工作将严格依照名录库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期间名录库将不做变更调整。请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名录信息核定工作。

(三)是否纳入国家科技统计调查,以国家最终审核结果为准。

附件 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新增机构纳统条件

附件 2. 新增调查单位清单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3 10 7


附件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新增机构纳统条件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新增机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 6 个条件,方可纳入统计:

1. 必须为独立法人;

2. 必须为非企业单位;

3. 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4. 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5. 从事的国民经济行业必须为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BA17 范围为 73-75 ),即收入总额(含基本建设)主要( 50% 以上)来自科技活动;

6. 单位需达到一定规模:收入总额(含基本建设)达到 100 万元。

附件2下载
 

川公网安备51010502015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