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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市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联合体评审结果的公示

  • 适用地区:成都市
  • 公示时间:2023-07-21

∥公告公示详情∥

根据《成都市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实施方案》(成经信办〔2023〕3号)、《关于组织申报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联合体的通知》(成经信办〔2023〕22号)的要求,经过联合体牵头企业申报、区县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对通过评审,拟纳入试点范围的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联合体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1日—7月2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市经信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明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拟纳入成都市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范围联合体名单

附件下载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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