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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市(州)科技局、科研院所和高校、省直部门,项目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 “十四五 ” 省农作物及畜禽育种攻关计划项目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提高科研经费使用绩效,根据《四川省省级财政农业改革创新科技示范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 2021 〕 139 号)、《四川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川科政〔 2022 〕 4 号)、《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中期评估工作规程(试行)》(川科资〔 2020 〕 49 号)等规定,科技厅 将 组织开展 “十四五 ” 农作物及畜禽育种攻关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十四五 ” 省农作物及畜禽育种攻关计划项目,共 33 项(见附件 1 ) , 按品种选育、公共服务、育种平台三类分类评估 。
二、评估内容
(一)任务合同书 阶段性 目标完成情况;
(二)取得的主要成果及应用情况;
(三)经费到位(含自筹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与下一步工作计划、建议等。
三、评估方式
采取项目单位自查、科技厅会议评估与现场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单位自查
项目负责人 、首席专家和项目 牵头单位组织项目参与单位根据任务合同书约定的计划进度和阶段目标进行自查,根据品种选育、公共服务、育种平台等类型选择对应模板形成自查报告,如实填写全部附件相关内容,并提供相应的技术及财务证明资料。同时,项目牵头单位需登录 “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 填报《中期评估情况报告》,在线报送,并导出打印与其它材料一并装订。
(二)科技厅会议评估
在项目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科技厅召开项目集中评估会议,组织技术、财务专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评估,形成会议评估意见。
(三)科技厅现场评估。
科技厅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形成现场评估意见。
(四)问题反馈。
中期评估结束后将反馈评估结果和专家意见,牵头单位负责督促项目单位整改落实。
四、进度安排
(一) 2023年 7 月 10 日前,项目负责人 、首席专家 和 项目 牵头单位组织自查,梳理成果、总结成效、查找问题、提出建议,形成中期评估情况报告和项目自查报告,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科技厅农村处(材料报送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 11号 7 楼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二) 2023年 9 月 30 日前,科技厅完成项目集中会议评估和现场核查。(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中期评估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并作为项目年度拨款和项目继续执行、终止执行的依据。请项目负责人和牵头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 对组织不力、不配合中期评估的项目单位,科技厅将依据项目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请项目负责人 、首席专家 和牵头单位组织参与单位认真梳理相关佐证材料,凝炼项目实施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进展,按时报送自查报告和中期评估情况报告等相关材料(中期评估需准备的材料已上传 QQ群: 523819213 )。
(三)自查报告应反映项目实施成效及存在的问题,若存在项目负责人、承担单位变更等重大调整事项须在自查报告中说明,并及时履行相关手续。
(四)为加强沟通联系,特创建 “十四五育种攻关 ”QQ 工作群,请项目单位科研助理或项目联系人及时加入(实名制,加入时请备注 “ 姓名 - 立项编号 - 项目单位 ” )。
附件: “十四五 ” 省农作物及畜禽育种攻关计划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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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 5 月 2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