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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各企业:
根据《成都高新区2022年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成高国发〔2023〕4号)文件规定,成都高新区国际合作商务局对申报项目开展了专家评审和专项审计,现将2022年度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第一批)拨付前审计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本次拟支持项目具体拨付金额根据预算规模、公示情况综合确定,以拨付资金文件为准。
项目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3年4月10日起至4月14日止。项目公示期内对项目审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审计机构,仍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附必要证据材料送达成都高新区国际合作商务局商务处,其中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并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凡匿名或冒名及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成都高新区2022年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拟支持企业名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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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国际合作商务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