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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政策实施细则>和开展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成商务发[2022]148号)规定,市商务局对申报项目开展了专家评审和专项审计,现将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拨付前审计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1-2。本次拟支持项目具体拨付金额根据预算规模、公示情况综合确定,以拨付资金文件为准。
项目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3年2月9日起至2月15日止。项目公示期内对项目审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审计机构,仍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附必要证据材料送达成都市商务局审计监督处,其中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并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对专家评审意见有异议(含未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请与成都市商务局行政审批处联系。
凡匿名或冒名及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1: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明细表(外贸方向)
附件2: 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明细表(服贸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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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商务局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