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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关于“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 适用地区:四川省
  • 公示时间:2022-11-02

∥公告公示详情∥

根据《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商贸运〔202221号)要求,结合《四川省商务厅等17部门关于印发〈“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四川)建设策划方案〉的通知》(川商发〔202119号),11个市(州)商务主管部门上报了申报方案,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初审复核、专家评审等环节,现将拟支持的6个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111日—202211月5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向四川省商务厅外贸运行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

附件:“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拟支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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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公网安备51010502015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