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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宜宾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宜科发〔2020〕16号)文件精神,经企业(高校)申报、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等程序,现对2021年拟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7月20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实名并书面向我局反映,情况反映及证明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应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逾期和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2021年拟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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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拟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 |
宜宾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