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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20年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结果的通知

  • 适用地区:四川省
  • 公示时间:2021-07-14

∥公告公示详情∥

各市(州)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按照《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川科高〔2017〕37号)中对省级工程中心强化动态管理、定期开展评估评价工作要求,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组织了对批复组建满一年及以上的249家工程中心开展了综合评估工作,经专家评审、现场考察、会议审议等环节程序,确定了综合评估结果,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49家参评工程中心大多数聚焦我省现代产业创新发展开展了系统性、工程化研究开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突破了一批行业共性关键核心技术,取得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前景广阔的高新技术成果,有效提升了我省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市场竞争力;建立了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机制,瞄准产业发展急需的“高精尖缺”人才,引进和培养了一批工程技术人才,以高质量人才集聚助推了产业创新发展;结合产业发展需求,积极为行业单位提供技术服务,推动科研资源开放共享共用,提高了行业的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技术引进、合作开发、联合培养人才等多种方式,开展与高校院所、企业的技术合作交流和协同创新,积极为行业发展及产业技术进步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其中,四川省小分子药物精准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2家工程中心评估结果为优秀,四川省民用航空电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84家工程中心评估结果为良好,四川省先导化合物筛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130家工程中心评估结果为合格,四川省汽车散热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11家工程中心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四川省猕猴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家工程中心评估结果不合格(详见附件)。
 
二、问题不足
 
       评估过程中发现一些问题不足,主要表现为: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不强,承担国家、省级重点科研项目不多;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科研成果产出和转化方面成效不明显;为行业提供共性服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高水平的工程技术创新团队、高层次的工程技术带头人较少;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不够健全,自我发展能力较弱。
 
三、有关事项
 
为做好工程中心评估结果综合应用,明确如下几个事项:
 
       1.对评估结果优秀的工程中心,科技厅将强化政策激励,通过省级相关专项资金给予后补助经费支持,积极推动其建设成为省级示范工程中心。
 
        2.列入限期整改的工程中心应按照评估整改意见,研究制订相应的整改方案,于2021年底前完成整改工作,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3.对列入不及格等次的工程中心取消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格,不再纳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序列管理。
 
        4.工程中心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工程中心建设的支持力度,强化对所管理工程中心服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引导和支持依托单位加强工程中心建设,提升研发能力。各参评工程中心及其依托单位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强化运行管理,充分发挥行业优势资源,聚焦行业服务,加强工程技术创新,培育创新人才团队,突破我省行业共性关键核心技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高科技成果的成熟性、配套性和工程化水平,积极开展对外技术交流合作,加快工程技术成果的转移、辐射和扩散,使工程中心真正成为企业科技创新的引领者带动者,行业技术进步的带动者,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推动者,不断推动我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0年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结果
 
2020年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结果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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