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等四部门 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医学领域科技伦理审查结果互认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适用地区: 四川省
  • 政策口径:科技
  • 政策年份:2026

∥政策详情∥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推动医学领域科研项目伦理审查提质增效,服务我省医药健康协同创新和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卫科教发〔20234号)、《关于健全科技伦理治理机制有效防控科技伦理风险的实施方案》(川科监〔202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科技厅会同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四川省推进医学领域科技伦理审查结果互认工作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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