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适用地区: 四川省
  • 政策口径:发改
  • 政策年份:2025

∥政策详情∥

川办发〔2025〕4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2月19日

(本文有删减)

四川省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5号)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聚焦成品油生产、运输、销售、消费等关键环节,着力破除全链条监管堵点难点,进一步规范我省成品油流通市场经营秩序,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生产环节管控,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行为

(一)取缔非法生产油品窝点。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清查城乡结合部、废弃厂矿、闲置院落等隐蔽场所,坚决依法取缔非法炼油、调和成品油和生产非标油的“黑窝点”,彻底拆除生产装置、储罐等设备,依法依规处理组织者、经营者及相关责任人员,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加强炼化企业经营管控。抓好重点炼油企业和加工调油企业“一企一台账”信息采集工作,加强生产企业日常巡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和质量检验,确保出厂油品100%合格。鼓励企业升级生产装置和环保设施,提高油品清洁化水平。

二、加强运输环节监管,阻断非法流通渠道

(一)严查非法运输行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船舶的检查力度,重点查处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车辆、船舶或从业人员资质不符,未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设备,非法改装车辆、船舶从事成品油运输等违法行为。

(二)严控非法油品流入。依托省际交通要道、物流园区、油库码头等关键节点,加强对外省流入油品的监管。加大油品质量抽检力度,对检测不合格和来源不明的油品,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没收,并倒查来源和流向。

(三)加强运输企业管理。严格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准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推动危险货物运输电子运单在成品油运输领域的全面应用,实现运输车辆、人员、货物、路线等信息的动态监管和轨迹可追溯。督促运输企业使用专用车辆、船舶运输成品油,装卸油品时对油品名称、牌号、数量、质量文件等严格落实“双确认”制度。

三、严惩销售环节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一)严厉打击“自流黑”违法行为。常态化打击成品油流通领域无证无照经营及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船)、黑加油站(点)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全面排查打击不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车用替代燃料加注站点,查处以化工原料名义销售成品油的行为。加大油品质量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覆盖面,重点抽检城乡结合部、国省干道沿线、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周边等区域的加油站,将油品质量计量达标等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记录,依法加强失信名单管理。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掺杂使假、以低标号冒充高标号、销售“非标油”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证照,依法加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列入工作,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加强加油机计量管理。严厉查处利用加油机作弊、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篡改计量芯片等坑害消费者的计量违法行为。强化加油机强制检定监管,确保在用加油机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推广使用防作弊加油机,探索加油机计量数据实时在线监控。

(四)规范互联网销售成品油行为。严格执行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电商平台不得为平台内经营者提供成品油销售信息发布服务。禁止向电商平台颁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四、规范消费环节使用行为,守牢安全环保底线

(一)严查建设工地非法用油。重点加强对各类大型建筑工地、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施工场所的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油品采购和使用台账,确保油品来源合法、质量达标。严厉查处施工单位使用无合法来源、质量不合格油品的行为,严禁使用非法流动加油车供油的行为。

(二)加强企业自用油管理。加强对企业内部加油站(点)检查,要求企业建立油品采购、储存、使用台账,油品来源必须合法合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以抵扣运费等其他变相名目为非企业自有车辆加油。严厉查处假借“内部自用”名义对外非法销售成品油行为。

(三)强化环境达标治理。持续加强对成品油流通环节的环境治理。以工地、矿山、物流园区、港口、码头等区域为重点,组织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重型柴油车、企业自备储油设施的检查,依法查处油品排放不达标、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成品油行业安全监管,指导督促成品油生产经营和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风险防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大成品油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力度,推动企业有效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本方案自2025年12月22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