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食品轻纺和能源化工领域省专业技术研发中心优化重组的通知 申报中
- 适用地区: 四川省
- 申报领域: 全部行业
- 政策时间: 2026-08-28 - 2026-10-15
∥政策详情∥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省委科技委关于优化整合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的安排部署,系统推进原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向省专业技术研发中心优化重组、转型升级,根据《四川省专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方案》(川委科办发〔 2026〕 12 号)等文件要求,现将食品轻纺和能源化工领域省 专业技术研发 中心优化重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组对象及领域
本次 优化 重组 对象为: 食品轻纺 和能源化工 2个领域内原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各中心 请登录 四川省专业技术研发中心管理系统 “ 网址: http://202.61.89.121:81/gczx/ ” 查看所属领域)。
二、重组建设条件
原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组为省专业技术研发中心,需满足 下述基本条件:
(一)建设主体 。 牵头建设单位须是在我省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共建单位 原则上 不超过 3家。牵头 建设 单位为企业的,应 为 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种子独角兽企业 、有效期内科技型中小企业 等创新 型 企业。 牵头建设单位为在川高校、科研院所的,须以省内企业作为第一共建单位。
(二)研发能力。 牵 头建设单位为企业的, 应 具备较强研究能力和一定研发投入水平, 中心独立使用的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 500 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一般不少于 300 万元, 具备 开放共享或检验检测能力,拥有产学研合作基础及长效合作机制。
(三)人才队伍。 应 具备高水平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能够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合作开展研究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 牵头建设单位 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 10%。 中心固定科研人员应由牵头建设单位和共建单位聘任人员组成,一般不少于 20 人。
(四)管理团队。 中心 主任 应 由政治素质好、具有领导能力、德才兼备、年富力强、具有高级职称的行业杰出人才担任 ,应是牵头建设单位或共建单位全职人员。 中心 主任或 副主任应配备 45周岁以下科研技术骨干。中心主任、副主任不 得同时 在其他省级科技创新平台 担任管理职务 。
三、重组建设任务
(一)调整功能定位。 由原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推动技术成果工程化、产业化 ” 调整为 “ 开展专业化技术研发和创新产品研制 ” 。重点突破我省 “15+N” 重点产业链细分领域(赛道)的专业技术难题,升级优化创新产品供给,推动企业开展技术应用创新、集成创新与产品创新 等 。紧盯产业链上设备、部件、材料、软件及服务等关键环节与技术瓶颈,瞄准产业链嵌入与配套,开展定向研发、定向转化、定向服务,强化对我省优势产业和前沿新兴产业的强链、延链和补链支撑,助力区域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
(二)细化研究方向。 聚 焦我省重点产业与市(州)特色产业,紧扣专项技术攻关 、 产品 迭代 升级 和新产品研制 等 核心需求,推动 中心 现有研究方向进一步细化下沉,突出 “ 小而精 ”“ 专而新 ” 的特点 。
(三)优化建设任务。 1. 聚焦企业发展的堵点卡点, 攻坚 专项技术 问题 ,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专属 解决方案。 2.加速已有产品的技术迭代升级, 提升 产品精密化、 绿色化、智能化水平,提高产品附加值 。 3. 培育 具备 突破性或全新形态的 创新 产品 。 4. 深化科产教合作,培育高素质的、兼具研发与工程经验的复合型技术人才。 助力我省 链上 企业向精细制造、高端服务与品牌化方向升级,巩固其在传统优势产业中的 重要 地位,同时支撑其 进入 前沿新兴产业的供应链体系。
(四)调整建设机制。 1. 对 由 高校院所牵头建 设 的 平台 , 须 联合企业共同 重组 建设 。 需 瞄准 产业技术痛点与转化应用需求 , 重新凝练研究方向,明确目标任务,完善组织架构,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 推动科研攻关与成果转化从 “ 技术供给导向 ” 转向 “ 企业需求导向 ” ,形成企业出题、联合答题、车间验证、市场阅卷的良性发展格局。 2. 对由企业牵头建设的平台,支持鼓励其联合高校院所、行业内优势创新主体共同重组建设,巩固提升平台创新能级;同时引导其聚焦核心研究方向,下沉建设主体,提升平台建设运行实效。
(五)避免重复建设。 针对由同一法人单位牵头建设的省专业技术研发中心,若其重组方案与该单位牵头建设的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省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等 省级科技创新 平台,在研究方向、建设任务、 主要 科研团队方面存在 重复 的,不予通过重组。
四、重组申请流程
( 一 )重组申请建设方案填报。 中心 主任 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研发中心管理系统, 按照要求 在线填报重组申请建设方案 (建设方案填写提纲和填写说明在系统内查阅)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 二 )牵头建设单位初审。 牵头建设单位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研发中心管理系统,在 2026年 10 月 15 日(星期 四 ) 18时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校核并在线提交至 推荐单位 (省直有关部门、市(州)科技管理部门 、中央在川单位 ) ,逾期不予受理 。
( 三 ) 推荐单位 审核推荐。 推荐单位 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研发中心管理系统,在 2026年 10 月 20 日(星期二) 18 时 (系统关闭时间) 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完成网上推荐。
( 四 )纸质材料报送。 请于 2026年 10 月 27 日(星期二) 18:00 之前,将 1 份 正式 纸质材料( 建设单位、推荐单位 盖章原件)报送至成都市大慈寺路 32号四川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4 楼 406 办公室,材料不予退回。
五、咨询电话 (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8:00 )
政策咨询: 科技厅平台处张文 李晗雨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赵旭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