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四川省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的通知 申报中
- 适用地区: 四川省
- 申报领域: 全部行业
- 政策时间: 2026-06-16 - 2026-07-03
∥政策详情∥
各市(州)科技局,有关单位 、 企业:
为进一步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推动我省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暂行办法》(川科产〔 2026〕 5 号 ),省级科技计划将统筹安排资金对全省企业研发投入给予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 2 年 及 以上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且申报周期内纳入国家统计局《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报送企业研发年报的企业 。
( 二 ) 为有效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或 上年度评价入库的 科技型中小企业。
( 三 ) 研发投入增量不低于 300万元 。
( 四 ) 未被 纳 入失信惩戒名单,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近三年内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未被评为环保警示或不良企业 。
二、计算依据和补助标准
企业补助以年度研发投入增量为基数进行补助,计算依据为企业报送的年度纳税申报表享受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数据(其中经税务机关后续管理调整数据的,以调整后数据的增量部分作为计算依据) 和年度统计报表研发投入数据。两者不一致的,以数据较小的为准 。 对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 , 根据企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研发 投入 增量分档给予资金支持 :
(一) 对研发 投入 增量为 3 00万元(含)至 1 000万元(不含)的,给予不超过 2 0万元的补助资金 。
(二) 对研发 投入 增量为 1 000万元(含)至 5000 万 元(不含)的,给予不超过 50 万元的补助资金 。
(三) 对研发 投入 增量为 5000 万 元(含)至 1 亿元(不含)的,给予不超过 100万元的补助资金 。
(四) 对研发 投入 增量 为 1 亿元(含)以上的,给予不超过 300万元的补助资金 。
三、申报材料
企业应通过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供以下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四川省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请表》 ( 附件 1 ) 。
(二)报送给税务部门的企业 2024 、 2025 年度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A类)》主表及《研发投入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附表 ,以及电子税务局系统中相关报表的截图( 加盖企业公章 ) 。
(三)属于研发活动统计范围内的规模以上企业, 需 提供 报送给统计部门的 2024 、 2025 年度 企业研发活动统计报表 ;在申报周期内升规 入统 且属于研发活动统计范围内的企业,需提供升规 入统 年度的 研发活动统计报表 。
(四) 2024 、 2025 年度企业 利润 表。
(五) 其他 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程序
(一) 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企业管理员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企业须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申报。
(二) 申报企业填报。
申报材料由申报企业通过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后在项目申报向导栏填报,并在系统内上传相关报表及盖章扫描文件后提交至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在企业身份注册时确定。企业的推荐单位一般为所在市(州)的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其中省属国企推荐单位为相应省级部门)。
(三) 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报送。
推荐单位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网上审核、汇总, 并 将汇总形成的《四川省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报汇总表》(附件 2 )打印加盖地方科技、统计部门公章后报送科技厅。若推荐单位为省级部门,只需推荐单位盖章后报送科技厅。
五、申报时限
(一) 202 6 年度四川省企业研发投入补助企业的线上申报时间为: 202 6 年 6 月 12 日 — 202 6 年 7 月 3 日 18:00。
(二)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网上提交至推荐单位的具体截止时间以各推荐单位通知为准。推荐单位应于 202 6 年 7 月 10 日 18:00前,将盖章后的汇总表报送至科技厅。
六、工作要求
(一)本次企业研发投入补助实行全程网上申报,无需提交申报材料 纸质 件。
(二)推荐单位要对企业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省级部门作为推荐单位的,负责相关企业申报材料的审核、推荐与汇总,并将汇总表函报科技厅;地方科技管理部门作为推荐单位的,需会同同级统计部门审核企业申报材料,确保企业符合条件、申报材料数据与报表一致 ,会签 后将申报材料上传系统并报送科技厅。
(三)省级财政补助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 2025〕 10 号) 、《四川省省级财政科技计划后补助管理办法》(川财规〔 2021 〕 10 号) 等相关规定执行。申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区分正常的生产成本费用支出和研发费用支出,对以弄虚作假等手段套取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查处并追回补助资金。
(四)鼓励市(州)加大财政投入,联动开展企业研发投入补助。
附件: 1.四川省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请表
2 .四川省企业研发投入补助 申报 汇总表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