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关于开展2026年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工作的通知 申报中

  • 适用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
  • 申报领域: 全部行业
  • 政策时间: 2026-06-01 - 2026-06-26

∥政策详情∥

各相关单位:

按照上级部门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6年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成都高新区企业、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申请设立创新实践基地,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并具备至少一项具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单位注册地在成都高新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规模处于国内或省内同行业前列;

2.设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一定数量高级职称、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本单位的科研人员(合作导师社保缴纳单位名称须与劳动合同签订单位名称一致);

3.能为博士后提供较好的科研和生活条件,确保博士后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同等待遇,薪酬不低于同等资历职工;

4.有明确的博士后招收计划和具有创新性的博士后科研项目,有依托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的合作意向;

5.能够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配备熟悉博士后政策的专门人员做好本单位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

(二)具体条件:

1.建有省级以上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中心、高端智库等科研创新平台;

2.近五年内被省级以上部门认定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领航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和“瞪羚”企业等;

3.近三年内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

4.近三年内入选四川省企业100强、民营企业100强等省级以上国内外知名榜单的企业;

5.其他符合国家和我省重大发展战略部署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

二、备案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联系,提供单位名称、社会信用代码、经办人相关信息等,进行基础信息录入。

(二)已完成基础信息录入的申报单位,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专题专栏版块-“博士后创新人才集聚工程项目进入四川省博士后工作管理服务信息系统进行单位录入和填写备案内容,并将2备案表和2佐证材料,分别装订,加盖公章后用档案袋包装档案袋面上贴备案表封面,加盖公章后用档案袋包装于2026626前报送至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同时填写《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单位信息汇总表》(附件),发送至GXRCZJ@163.COM

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审核后,推荐至成都市人社局,成都市人社局将对各申报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通过专家评审后在“四川省博士后工作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通过备案申请。 

联系人:胡老师

地址:益州大道999号高新区政务中心2C212办公室

  

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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