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泉驿区关于开展2026年规上工业企业研发平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中
- 适用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
- 申报领域: 全部行业
- 政策时间: 2026-05-08 - 2026-06-14
∥政策详情∥
各企业:
根据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规上工业企业研发平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规上工业企业研发平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请有意愿申报的企业积极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龙泉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工业企业。
(二)企业财务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资产状况良好,依法纳税。
(三)申报企业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且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近3年在质量、安全、环保、科研诚信等方面无重大不良记录。
(四)申报企业所属研发平台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2023年以来经省、市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文认定的研发平台。
2.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培育的国家级制造业中试平台、重点培育中试平台和储备中试平台;纳入《四川省制造业重点中试平台名录(2024版)》的中试平台。
3.从未取得省、市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定的企业自建研发平台,应具备“六有”条件(详见附件1),且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四川省技术创新服务体系—规上工业企业研发平台”完成入库备案(须在项目申报截止前完成)。
(五)申报企业所属研发平台在项目财务归集周期内(2024年6月至2026年5月),新购置研发设施设备(软件)、实验室验证检测场地适应性改造费用(新购置研发设施设备(软件)费用指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产品验证所购置或试制的仪器设备和软件、升级改造现有仪器设备发生的相关费用,不含纯扩大产能设备。实验室验证检测场地适应性改造费用指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产品验证场地适应性改造相关费用,不含纯生产线升级改造,办公场所装修改造等)的投入总额不低于500万元(不含税)。投入总额须经第三方机构审计并出具带二维码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投入相关的合同、发票所属主体与申报主体须一致。
(六)用于该项目申报的各类发票未在其他国省级等财政资金支持项目中使用。
(七)申报内容不涉密不涉敏,若涉密涉敏须作脱密脱敏处理。
(八)2024年、2025年已经获得过规上工业企业研发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的企业不再重复支持。
二、申报流程
请有意申报的企业自行登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https://jxt.sc.gov.cn)“益企服务超市”栏目中的“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所需材料并提交。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14日18: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并同步将《2026年规上工业企业研发平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2)和《2026年规上工业企业研发平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推荐表》(详见附件3)PDF鲜章扫描件和可编辑Word版报送至区经信局或经开区企服局。
经开区企服局经济运行部联系人朱代亮;
区经信局工业运行服务科联系人杨雨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