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关于转发《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集中供能项目建设补贴中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申报中

  • 适用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
  • 申报领域: 全部行业
  • 政策时间: 2026-05-06 - 2026-05-22

∥政策详情∥

各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多能互补能源供应,助力提升电力保障能力,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增强成都市电力保障能力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办规〔2025〕4号)、《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增强成都市电力保障能力的若干政策措施相关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信规〔2025〕6号)相关要求,现就成都高新区集中供能项目建设补贴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在成都高新区内建设集中供能项目的业主单位。

二、支持标准

对2025年1月以后投运、设备装机功率不低于5兆瓦的项目分布式燃机按装机功率,水(冰)蓄能和浅层地热按制冷功率,给予150元/千瓦补贴支持,市、区(市)县两级财政按5:5比例给予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

三、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设备总装机规模不低于5兆瓦(含5兆瓦)。

四、申报材料

(1)《成都市集中供能项目建设补贴资金申请书》(见附件);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项目立项、项目设计(含设计装机规模信息)、项目验收等佐证材料;

(4)申报单位诚信申报承诺书。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当为依法经营的企业及相关组织机构,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等事故,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有效期内,涉及项目应符合安全、环保、建设、消防等法律法规。

(二)同一项目同时符合市级及各级其他同类补助政策规定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单位按要求报送《成都市集中供能项目建设补贴资金申报书》(见附件2),请于2026年5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PDF扫描盖章文档(请勿包含涉密信息)发送至568522041@qq.com,并同步将相关纸质资料交送至成都高新区管委会(高新国际广场A座)9楼940办公室门口外。


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