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教育厅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四川省科技教育联合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申报中

  • 适用地区: 四川省
  • 申报领域: 全部行业
  • 政策时间: 2026-04-27 - 2026-05-09

∥政策详情∥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省地方属高校基础研究水平,强化有组织科研,根据工作安排,现启动 202 6 年度四川省科技教育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科教联合基金支持地方属本科高校科研人员,围绕四川省高等学校 双一流 建设贡嘎计划(以下简称贡嘎计划)建设学科的理、工、农、医、交叉等学科前沿领域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

二、项目类型与资助方式

1. 重点项目

项目负责人需依托本校贡嘎计划 类、 Ⅱ类 相关建设学科申报,支持经费不超过 40 万元 / 项,资助期限为 3 项目执行期从 2026 6 月起计算

2. 面上项目

项目负责人需依托本校贡嘎计划相关建设学科申报,支持经费不超过 20 万元 / 项,资助期限为 2 年。科教联合基金重点、面上项目均采取前补助方式进行资助 项目执行期从 2026 6 月起计算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 项目牵头单位应是我省地方属本科高校 (见附件)

2. 项目合作单位应为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企业及单位。

3. 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项目或申报材料造假,新申报项目不予立项,项目申报单位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4. 合作单位一般不超过 2 家,须充分说明合作必要性,并签订该项目合作协议(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5. 项目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 黑名单 记录。

6. 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名额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并向推荐单位报送推荐函及项目汇总表。超额申报不予受理。

(二)项目申报人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2. 科教联合基金重点或面上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 3 年(含)以上。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 19 66 1 1 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外籍专家除外)。

3. 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单位人员,项目负责人的学科方向原则上应与本校贡嘎计划建设学科一致,或从事贡嘎计划建设学科相关研究工作。

4. 科教联合基金项目应符合省级科技计划限项规定,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 2 (含 2026 年第一批项目) 。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 202 6 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限 1 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的,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新的项目申报。

5. 所有支撑材料原件扫描后作为附件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上传。

(三)推荐单位要求

1. 省属高校的推荐单位是教育厅,市属高校的推荐单位是成都市科技局、攀枝花市科技局。推荐单位负责审核项目申报单位的申请资格,并对项目负责人所属学科方向或从事的研究领域进行把关。

2. 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审核,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推荐,向科技厅报送推荐函并附项目汇总表。

3. 审核未通过的项目由推荐单位退回。

(四)其他要求

1. 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计划、跨专项重复申报。

2. 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相关附件材料应在线上传。

3 .研究项目如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签订《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承诺书》并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4 . 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

5 . 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申报单位也不得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

6. 项目申报单位应开发并设立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科研助理岗位,所有项目均需配备至少一名科研助理。

四、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单位管理员、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202.61.89.120/ ),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申报书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具体的项目申报类别,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页(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 202 6 4 24 日- 202 6 5 9 18

(三)申报书修改

在推荐单位规定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并进行内容修改。

(四)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在 202 6 5 9 18 之前将申报书在线提交至推荐单位,并向推荐单位报送推荐函及项目汇总表,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推荐单位在线咨询电话:教育厅(省属高校推荐单位),联系人: 李老师;成都市科技局(成都市属高校推荐单位),联系人:刘老师;攀枝花市科技局(攀枝花市属高校推荐单位),联系人:胡老师

(五)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报送

推荐单位进行申报项目的审核、汇总,于 202 6 5 11 18前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完成网上审核和提交。

推荐单位出具项目申报推荐函并附项目汇总表(在线打印)报送至科技厅,报送截止时间为 202 6 5 11 18,报送地址:成都市 锦江区 学道街 39号,科技厅 310 室,联系人:科技厅人才处 ,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申报名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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