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修订建议征集工作的通知 申报中

  • 适用地区: 四川省
  • 申报领域: 全部行业
  • 政策时间: 2026-03-25 - 2026-04-13

∥政策详情∥

川经信重装函〔2026〕99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中央企业在川单位、省属单位,有关行业学会、协会:

根据《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修订建议征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配合开展2026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修订建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包括高端工业母机、高端电子专用装备与先进信息通信装备、高端仪器仪表、先进电力装备、大型成套矿山和冶金装备、大型成套油气和化工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高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航空航天装备、高端农机装备、高端医疗装备、先进节能环保装备、大型工程机械、新型轻工和纺织机械、先进安全应急装备15个领域。

二、申报流程

(一)请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和所在产业领域的实际情况,按照修订原则,参考《目录》(2024版)提出修订建议,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修订建议至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行业学会、协会。

(二)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行业学会、协会对申报提出的修订建议进行初步筛选和汇总,于4月13日前将报送函、修订建议报告及修订建议汇总表报送我厅。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另附电子版光盘(报送函的盖章扫描PDF版本、修订建议盖章扫描PDF版本、修订建议汇总表的盖章扫描PDF版和excel版,统一命名为:市(州)-序号-单位名称)。

三、有关要求

(一)《〈目录〉修订建议汇总表》(见附件1)中的序号应对应目录(2024版)。

(二)省属单位可直接报送我厅,中央企业在川单位可通过集团公司报送。

(三)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

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  聂军刚  

经济和信息化厅装备产业二处 王国强 

(二)材料邮寄。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

附件:1.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修订建议征集工作的通知》(国重装函〔2026〕3号)

      2.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版)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