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开展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企业申报的通知 申报中

  • 适用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
  • 申报领域: 全部行业
  • 政策时间: 2026-03-19 - 2026-03-25

∥政策详情∥

各企业: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26〕101号)有关要求,为做好示范企业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创建的示范企业应是在成都高新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为主营业务,在产品开发、技术创新、业态创新、管理效能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企业。

二、创建领域

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制造、清洁低碳氢、生物制造、智能机器人、低空装备、商业航天、安全应急装备、软件。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申报企业自愿申报,填写创建申请书(见附件1),按评价要点(见附件2)编制创建工作方案。申报对象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确保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请各企业于2026年3月25日17:00前,将创建申请书(加盖公章、一式5份)(附件3真实性声明放入附件1创建申请书附件清单内)提交至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同步提交电子版(pdf盖章扫描件和word可编辑版)。

(二)审核推荐。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对企业创建申请书进行审核,择优推荐。

四、有关要求

(一)每个申报企业原则上限申报1个创建领域,并应为独立法人,集团公司与其子公司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对象相关指标应当满足《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考评指标中提出的创建基本条件。

(三)申报企业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Ⅱ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及其他社会影响严重的不良事件。

五、联系方式及材料提交地址

联系方式:代老师;白老师

材料提交地址:成都高新区高新国际广场A座10楼1037办公室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