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开展成都高新区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申报中
- 适用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
- 申报领域: 全部行业
- 政策时间: 2026-03-18 - 2026-04-24
∥政策详情∥
各相关企业:
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6 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6】64号)及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作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区智能制造发展,现组织辖区企业申报 2026 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成都高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经营状态为正常,近三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事故;
(二)已开展智能制造能力建设,具有一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基础;
(三)自愿参与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承诺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基础级智能工厂自评自建
按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办法(暂行)》及省市经信部门相关要求,基础级智能工厂采取备案制,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企业于通过成都市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www.cdiisp.cn)开展智能制造成熟度自评估;
(二)请自评估达到L2级及以上的各企业于3月24日前,在线填报《成都高新区基础级智能工厂信息备案表》(https://docs.qq.com/form/page/DWkpQTG5MRUNDa1hy),完成备案。
三、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
完成基础级智能工厂备案的企业方可申报先进级智能工厂,请有意认定的企业于4月24日前,将先进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书(附件2)(PDF电子版及4份纸质版)和先进级智能工厂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word电子版)报送到我局经济和信息化处。我局将按照成都市经信局相关要求,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进行推荐。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老师
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