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关于组织申报新一轮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的预通知 申报中

  • 适用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
  • 申报领域: 全部行业
  • 政策时间: 2026-03-12 - 2026-03-16

∥政策详情∥

区内相关企业:

根据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新一轮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的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成都高新区新一轮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成都高新区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近两年研发费用合计不低于1200万元,且每年占营业收入比重均不低于3%,且未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申报须提出“三新”(打造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一强”(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单个或多个方面的推进计划。已获得过中央财政支持的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不再推荐申报。

二、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本次申报具体规范详见附件 1《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新一轮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的预通知》,请企业严格参照执行,按要求准备电子及纸质材料,确保真实、完整、规范。

(一)电子材料(按对应格式提交)

1.新一轮第三批重点 “小巨人” 企业名单汇总表(附件 2,Word 版)

2.新一轮第三批重点 “小巨人” 企业推进计划投资情况汇总表(附件 3,Word 版)

3.新一轮第三批 “小巨人” 企业推进计划中产学研有关情况汇总表(附件 4,Word 版)

4.新一轮第三批重点 “小巨人” 企业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 6,Excel 版)

(二)纸质材料(含部分材料电子报送要求)

1.四川省新一轮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信息表(含“三新”“一强”推进计划和绩效目标表,见附件7)。

2.新一轮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进计划投资情况表(参照附件3)。

3.新一轮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进计划中产学研有关情况表(参照附件4)。

4.2023年、2024年、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内容需包含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净利润总额、资产总额、负债总额、研发费用、出口额等,如审计报告不含“出口额”,可使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页);2025年度审计报告未出具的可用包括上述数据的专项审计报告。

5.2023年、2024年、2025年,12月底缴纳社保人数证明。

6.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企业成立至今有被收购、合并等影响判断从事细分市场年限的事件,请提供说明,以便于综合判断截至上年末的从事细分市场年限)。

7.企业参与标准制定的相关佐证材料(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关键页面)。

8.企业获得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产品获得发达国家或地区权威机构认证证书。

10.已实际应用的有效发明专利清单及证书。

11.产业链关键领域“补短板”“填空白”说明(500字以内,可另附相关资质、国省级科技奖励等荣誉证明材料关键页)。

12.与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关键核心技术先进性情况说明(500字以内,可另附相关技术先进性和产业配套证明材料关键页)。

13.支撑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情况说明(500字以内,可另附相关产业链供应链图谱或其他证明材料关键页)。

14.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包括有效期内“小巨人”企业资质、对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等其他相关材料)

企业申报纸质材料按照顺序编制目录、胶装成册,一式一份。另外,申报材料1《四川省新一轮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信息表》还需单独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并同步报送扫描PDF和可编辑电子版。

(三)其他要求

企业需单独打印信用中国(四川成都)出具的近三年经营主体专项信用报告,随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3月16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 A 座 9 楼 962 门口

报送要求:仅接受现场报送,不接受邮寄、快递方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


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