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 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 联合基金(四川)项目指南的通知 申报中
- 适用地区: 四川省
- 申报领域: 全部行业
- 政策时间: 2026-03-01 - 2026-03-31
∥政策详情∥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 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四川)(以下简称区域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相关工作,进一步提升区域联合基金指南编制质量,强化资助效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定位
区域联合基金旨在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吸引和集聚全国优势科研力量,聚焦我省在巩固提升优势产业、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中 的紧迫 需 求和 关键科学问题 , 开展前瞻性基础研究,培养科学与技术人才,共同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推动我省 重点 产业及重要 科技 领域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二、指南征集领域
本次区域联合基金指南征集领域包括:生物与农业、环境与生态、能源与化工、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现代交通与航空航天、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等七个领域。
三、项目类型
区域联合基金由 四川 省人民政府和 国家 自然科学基金委 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 共同出资设立,以 “ 重点支持项目 ” 和 “ 集成项目 ” 两种形式予以资助,资助期限为 4年,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类型项目共同限项申请。 “ 重点支持项目 ” 直接费用的平均资助强度约为 260万元 / 项, “ 集成项目 ” 直接费用的平均资助强度约为 1000万元 / 项。
四、指南相关要求
(一)指南研究方向要求。
1.科学性。围绕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产业发展中的紧迫需求、行业发展中的共性问题提出。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特色鲜明,具备创新性。体现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 , 尽量避免出现 “ 开发 ” 等非基础研究常用词汇。
2.规范性。应当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相关科学出版社规范性事项 详见附件 5) , 语句通顺、简明扼要、高度凝练。每条指南研究方向的文字表述原则上 控制在 三至五句 。
3.包容性。应具有一定的包容性,不应出现明显限制性要素,原则上不体现我省名称,避免出现 “ 量体裁衣 ”“ 对号入座 ” 的现象。应保证有足够的申请团队,避免出现指向性过强或竞争性不够等问题。
4.安全性。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防范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风险。严格执行保密规定,项目指南内容中不能包含涉密内容和敏感信息。
5.其他要求。 每条指南研究方向只能涉及一个科学部,并明确至少一个二级 申请 代码(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站 https://www.nsfc.gov.cn/p1/2931/3971/4002/gjzrkxjjsqdm2026.html),注意代码与指南领域的匹配。避免选取陈旧或重复资助的研究方向,特别需要避免与各有关科技部门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等 其他已资助项目重复。
(二)指南建议人要求。
1.指南建议人应是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应具有牵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更高层次项目经历。 鼓励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牵头提出集成项目指南 , 鼓励 45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牵头提出重点支持项目指南。
3. “ 集成项目 ” 指南建议人近 10年应具有牵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或更高层次项目经历。
4.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对项目申请人的限项要求,指南建议人在 2027 年度区域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时须符合 “ 申请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合计限 2项 ” 等规定。
5.每条指南须另备选至少 1 位具备同等条件的项目申请人。
6.每名指南建议人本年度仅可提交 1 项 “ 重点支持项目 ” 或 “ 集成项目 ” 指南。
7. 对同一科研人员连续 2 次编制指南入选发布但未获得资助,或无合理理由不参与所编指南项目申报造成指南轮空的, 2 年内不得推荐为指南编制人选。
(三)指导专家要求。
各依托单位须安排指导专家, 对指南编制工作开展 全过程跟踪指导。
1.原则上具有牵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或更高层次项目的经历 。
2.原则上 采取 “ 一对一 ” 指导 方式 ,推荐指南数量多于 10条的单位,可每个领域组织不少于 3 位指导专家进行指导 。
3.指南建议人不能作为同年度指南的指导专家 。
4.鼓励两院院士、国家青年 科学基金 A类项目 获得者 、长江学者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作为指导专家。
(四)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1.各单位应认真履行推荐主体责任,按照 “ 谁推荐、谁把关、谁负责 ” 的原则,结合自身优势科研领域,参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往年发布的区域联合基金指南格式,认真组织指南撰写。同时,要综合考虑个人限项等因素,确保最终被采纳的指南都能有效组织申报。
2.依托单位应组织论证专家分领域( 每个领域 不少于 5位)对本单位提出的指南逐个把关,并由单位对拟推荐指南进行公示。各单位专家论证意见(专家签字原件或由依托单位统一出具并加盖公章)须与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3.指南征集采取 “ 限项推荐 ” 方式进行,各单位推荐指南数量不得超过限项推荐安排(附件 4)。
4.同一个二级代码每个单位推荐指南不得超过 3 项。
5.鼓励我省依托单位与具有较强研究实力和较好研究条件的省内外科研力量、产学研联合提出指南。
6 .各依托单位可在此通知基础上另行制定通知,明确本单位指南征集截止时间和报送流程。
五、在线报送指南流程
(一)报送身份获取。
指南建议人 以 “项目负责人”角色 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已注册过的人员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指南报送。
(二)指南建议表填报。
指南建议表(附件 1、附件 2 )由指南建议人填写。指南建议人于 2026 年 3 月 1 日后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 “ 需求和项目征集 ” 模块,根据系统提示,在依托单位规定的指南征集截止时间以前,在线填报指南建议表和上传附件,盖章页扫描后在线上传。
(三)指南建议表撤回、修改。
在依托单位规定的指南征集截止时间以前,指南建议人、依托单位可在线主动撤回指南建议表并进行内容修改。
(四)依托单位审核、汇总、报送。
依托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南征集截止时间前对指南建议表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由我省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统一出具项目申报推荐函并附项目汇总表(附件 3)报科技厅。不受理个人名义报送的指南 材料 。
六、指南报送要求
(一)指南网上征集时间为: 2026年 3 月 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1 8 时。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将在征集截止时间 2026年 3 月 31 日 1 8 时自动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二)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2026年 4 月 3 日(周五) 12 时。材料包括加盖单位公章的指南建议表 2 份(附件 1、 2 )、证明材料 1 份 、单位公函和指南清单 1份(附件 3 )、专家论证意见 1 份。
(三)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成都市学道街 39号 科学技术厅基础研究处 202室,联系人:鄢老师 邓老师 。
附件: 1.202 7年度区域联合基金(四川) “ 重点支持项目 ” 指南建议表
2.202 7年度区域联合基金(四川) “ 集成项目 ” 指南建议表
3. 关于推荐 202 7年度区域联合基金指南的函
4.202 7年度区域联合基金指南限项推荐安排表
5.科学出版社规范性事项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