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区2026年成都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奖补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申报中

  • 适用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
  • 申报领域: 全部行业
  • 政策时间: 2026-02-09 - 2026-03-01

∥政策详情∥

寿安镇、和盛镇、万春镇、金马街道、永宁街道:

按照《中共成都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市级先行村重点村建设成效验收结果的通报》(〔2026〕2-3)、《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发布2026年度财政投入(部分)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2025〕12-62)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6年成都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奖补专项资金项目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和标准

对通过验收的2025年度市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先行村金马街道金泉社区、寿安镇新长青村、和盛镇兰亭社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激励150万元;对通过验收的2025年度市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重点村万春镇鱼凫村、寿安镇喻庙社区、永宁街道杏林社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激励150万元。

二、项目业主

各先行村、重点村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

三、支持方向

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各先行村、重点村实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十大行动”方面的项目,持续提升乡村生活品质和改善乡村风貌。

(一)乡村宜居方面,主要支持公共基础设施补短提升、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内生产生活等公共设施建后管护等内容;

(二)乡村宜业方面,主要支持产业基础设施提升、“天府良田”建设、农产品加工物流、农村新业态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农产品质量品牌提升等内容;

(三)乡村和美方面,主要支持乡村文化遗产保护、村庄善治基础建设、文明乡风培育场景建设等内容;

以上各具体项目的建设(补贴)标准均不得超过市级同类项目的补助标准。

四、资金使用

项目实施内容应注重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专项资金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工资福利等一般性支出和征地拆迁补偿、偿还债务本息、建设楼堂馆所、修建“门墙亭廊栏”等景观建设等支出,杜绝搞“新形象工程”。项目申报、评审、验收和绩效评价等直接相关的费用,不得在专项资金中列支。建设项目应杜绝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

资金整合使用的项目需明确本专项资金建设内容。建设形成的经营性资产鼓励村集体与社会资本合作经营,探索共建共享共富机制。

五、实施程序

(一)公开组织。各先行村、重点村在前期项目储备的基础上,深化项目编制,落实前置条件,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各村(社区)拟实施的项目,须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有关规定,广泛征求村(居)民意见。

(二)提请备案。2026年3月1日前,各镇(街道)应将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加盖公章报区农业农村局预审。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后,各镇(街道)根据专家评审会意见完善项目实施方案。

(三)项目实施。项目通过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后,我局及时将立项情况以正式文件通知到各项目业主单位,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时间、项目责任、质量要求、验收和绩效考评等要求,各项目业主单位应及时启动项目实施。

(四)项目验收。按照《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成农办〔2024〕4号)、《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成都市乡村振兴局 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财政农业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成农办〔2025〕83号)等有关规定,项目实施完成后,各业主单位请及时开展项目自验、各镇(街道)开展项目初验,区农业农村在收到项目验收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在完成项目验收后我局将验收情况及总体结论汇总报市农业农村局存档。项目建设内容涉及工程类,应严格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等有关验收程序和质量标准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将对验收结果开展随机抽查,抽查项目数量比例不低于20%。

(五)绩效评价。2026年底,各项目业主单位应按绩效管理要求向区农业农村局报送本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应反应资金到位情况、资金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效果、存在问题及建议等内容。我局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资金执行进度开展“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优化预算安排和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六、实施期限

市级备案之日起一年内。

七、工作要求

(一)加快项目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后,要根据建设内容及时制定分阶段建设计划,明确各阶段时间节点,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有序推进。项目备案后,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确需变更项目的,按照《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成农办〔2024〕4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严格资金管理。各业主单位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要切实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要符合支出范围,报账会计资料要规范、齐全、有效,不得白条入账,不得有大额现金支出,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做好项目调度。区农业农村局定期开展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情况调度,各镇(街道)要掌握项目建设和资金执行情况,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局据实报送。对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需区农业农村局协调解决的困难问题,应提前与区农业农村局沟通汇报,不得瞒报漏报。

(四)坚持建管并重。全面实施项目绩效管理,落实“谁申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机制,科学制定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奖补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村上应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制度,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五)规范项目命名。对先行村、重点村项目统一规范命名为:温江区XX镇XX村2026年市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奖补专项资金项目。实施项目数量1个,实施项目下可设子项目。

附件:1.2026年成都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奖补专项资金项目备案材料(模板)

2.附件2:成都市乡村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成办规[2025]8号

3.附件3:关于印发《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农办[2024]4号)

4.附件4:2025年度市级先行村重点村建设成效验收结果的通报

  

                                      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