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业软件”等7个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的通知 申报中
- 适用地区: 四川省
- 申报领域: 全部行业
- 政策时间: 2026-01-04 - 2026-02-02
∥政策详情∥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 了 《关于发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 工业软件 ”等 7 个重点专项 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根据通知 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 国家重点研发计 划 “ 工业软件 ”等 7 个重点专项 2025年度项目(以下简称 “ 重 点专项 ” ),必须紧扣项目申报指南,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 技发展的需求。
(二 )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 关于发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 工业软件 ”等 7 个重点专项 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1217/5797.html) 要求执行。请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
( 三 ) 科技 厅负责组织 重 大 专项 的申报推荐工作。 各 申报单位于 202 6 年 1 月 4 日 8 :00 至 202 6 年 2 月 5 日 16:00 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 http://service.most.gov.cn) 进行网上申报,并于 202 6 年 2 月 2 日 18:00前 登 录 “ 四川政 务 服务网 ” ( www.sczwfw.gov.cn ),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 “ 申报国家科技创新 2030/ 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 ” 扫描件(以下简称预申报书简表) , 并同步发送 至科技厅 受理处室 指定邮箱 。
具体操作步骤:以法人身份登 录 “ 四川政 务 服务网 ” ( www.sczwfw.gov.cn ),选择 “ 法人服务 — 科技创新 —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服务 — 申请 ” ,下载 “ 预申报书简表 ” ,填写 — 盖章 — 扫描件上传,并根据网上办理流程完成上报。或下载 本通知 附件,填写完成后盖章,扫描上传。如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无法上传,请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与受理处室联系。
申报单位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和多头推荐申报。
请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 科技厅 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
二、 专项 受理处室
(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工业软件”“智能机器人”“信息光子技术”“先进计算与新兴软件”重点专项项目由科技厅 人工智能产业链推进处 受理 。
(二) 国家重点研 发计划 “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 “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项目由科技厅产业科技促进处受理。
(三)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项目由科技厅实验室与创新平台处受理。
三 、业务咨询电话及邮箱
(一) 人工智能产业链推进处
联系人:张雪、游晓峰
邮 箱: scskjtaic@163.com
(二) 产业科技促进处
联系人: 卢毅 、施福忠
邮 箱: scskjtcyc@163.com
(三) 实验室与创新平台处
联系人: 陈颖
邮 箱: kejitingptc@163.com
附件: 申报 国家科技创新 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 预 申 报 书简表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 5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