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24年龙泉驿区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申报中
- 适用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
- 申报领域: 全部行业
- 政策时间: 2025-11-21 - 2025-12-01
∥政策详情∥
各项目承担单位:
按照龙泉驿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和年度科技工作安排,我局将对截止2025年11月合同到期的技术创新研发项目、成果转化示范项目、社会民生研发支持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对应用基础研究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1.结题验收范围:技术创新研发项目、成果转化示范项目、社会民生研发支持项目共16项。
2.中期检查范围: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共7项。
2024年龙泉驿区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清单见附件1。
二、主要内容
按照《成都市龙泉驿区新经济和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暨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成经开新科发〔2025〕2号)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项目验收评价以任务合同书为依据,主要包括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和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等方面。任务完成方面主要评价项目目标和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经费管理使用方面主要评价项目预算执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经费开支合规性等。
项目中期检查以项目合同书为依据,主要检查计划进度执行情况,项目合同书规定的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项目经费到位与使用情况等。
三、验收和检查方式
验收评价和中期检查采用专家评审的方式。
四、材料填报时间
2025年11月21日-12月1日
五、报送材料
1.结题验收
(一)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科技项目验收结题表(附件2,签字盖章版);
(二)相关附件按照《项目验收结题表》中“附件信息”的要求提供。
2.中期检查
(一)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科技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3,签字盖章版);
(二)相关附件按照《项目验收结题表》中“附件信息”的要求提供。
六、报送程序
1.所有项目承担单位进入“成都市龙泉驿区科技项目管理服务平台”(链接:https://lqykjxt.cn:8801/)申请验收评价或中期检查,在线填写表格并上传附件。
2.经我局形式审查通过后,由项目承担单位按照《科技项目验收结题表》或《科技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材料的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成都公路口岸214室。
七、有关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验收资料的填报工作(包括网上材料提交和书面材料报送),填报时间截止后,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对拒不履行验收义务的项目承担单位,我局将对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进行通报,原则上3年内不能申报我区科技项目;不能如期验收的项目,由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报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备案(项目执行期延期原则上只能变更1次,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2.项目承担单位须对照《2024年成都市龙泉驿区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结合项目实际执行情况填报有关内容,提供的相关材料及数据应真实、准确和完整。
八、联系方式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
附件:1. 2024年龙泉驿区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清单
2.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科技项目验收结题表
3.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科技项目中期检查表
成都经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