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龙泉驿区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申报中

  • 适用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
  • 申报领域: 全部行业
  • 政策时间: 2025-11-21 - 2025-12-01

∥政策详情∥

各项目承担单位:

按照龙泉驿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和年度科技工作安排,我局对截止202511月合同到期的技术创新研发项目、成果转化示范项目、社会民生研发支持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对应用基础研究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1.结题验收范围:术创新研发项目、成果转化示范项目、社会民生研发支持项目16项。

2.中期检查范围: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共7项。

2024年龙泉驿区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清单见附件1

主要内容

按照《成都市龙泉驿区新经济和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暨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成经开新科发〔20252号)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项目验收评价以任务合同书为依据,主要包括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和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等方面。任务完成方面主要评价项目目标和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经费管理使用方面主要评价项目预算执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经费开支合规性等。  

项目中期检查以项目合同书为依据,主要检查计划进度执行情况,项目合同书规定的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项目经费到位与使用情况等。

、验收和检查方式

验收评价和中期检查采用专家评审的方式。

材料填报时间

20251121-121

报送材料

1.结题验收

(一)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科技项目验收结题表(附件2,签字盖章版);

(二)相关附件按照《项目验收结题表》中“附件信息”的要求提供。

2.中期检查

(一)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科技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3,签字盖章版);

(二)相关附件按《项目验收结题表》“附件信息”的要求提供。

报送程序

1.所有项目承担单位进入“成都市龙泉驿区科技项目管理服务平台”(链接:https://lqykjxt.cn:8801/)申请验收评价或中期检查,在线填写表格并上传附件

2.经我局形式审查通过后,由项目承担单位按照科技项目验收结题表》或《科技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材料的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成都公路口岸214室。

有关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验收资料的填报工作(包括网上材料提交和书面材料报送),填报时间截止后,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对拒不履行验收义务的项目承担单位,我局将对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进行通报,原则上3年内不能申报我区科技项目;不能如期验收的项目,由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报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备案项目执行期延期原则上只能变更1次,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2.项目承担单位须对照《2024年成都市龙泉驿区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结合项目实际执行情况填报有关内容,提供的相关材料及数据应真实、准确和完整。

联系方式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 

 

附件:1. 2024年龙泉驿区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

2.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科技项目验收结题表

3.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科技项目中期检查表


 

 成都经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2025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