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参评专利的通知 申报中
- 适用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
- 申报领域: 全部行业
- 政策时间: 2025-11-13 - 2025-11-19
∥政策详情∥
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5〕152号)、《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参评专利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区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参评专利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参评专利需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专利权人是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二、组织申报
(一)申报单位严格按照《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3年修订版)》和有关通知(详见附件)要求,认真填写《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5年修订版)》一项专利填报一个项目,准备申报材料,特别要注意收集相关应用证明材料。
(二)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5〕152号)有关名额分配要求,为最大限度提高我市推荐(自荐)名额的使用效率,具备推荐(自荐)资格的应当选择推荐(自荐)程序进行申报,市局将不再重复推荐。请区内具备推荐资格的院士、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和具备自荐资格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示范企业,分别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推荐(自荐)工作。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3年修订版)等材料表格请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
三、材料报送
请于2025年12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件)报送至锦江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锦江区均隆街7号314室),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推荐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附件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参评专利的通知
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管局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