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 “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培育工作的通知 申报中

  • 适用地区: 四川省
  • 申报领域: 全部行业
  • 政策时间: 2025-11-10 - 2025-11-28

∥政策详情∥

各市(州)科技局 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科技外交战略部署,认真落实 “一带一路” 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充分发挥成渝地区 “一带一路” 科技创新合作区优势, 加快推进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谋划布局, 科技厅 开展 “一带一路” 联合实验室培育 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 11 28 16:00 按附件要求报送申报材料 基于此项工作特性考虑,请有申报意向的有关单位派员到科技厅合作处领取申报材料 。纸质文本(一式一份)须加盖公章,电子文本刻录光盘,与纸质版一并报送至科技厅合作处 410室。

二、各市(州)科技局 和有关单位要统筹谋划, 择优推荐,严格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每个法人单位原则上限报 1项,不得依托现有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 科技创新 平台重复申报。

三、中央在川单位,省属高校、院所和企业可直报送科技厅,各市(州)等有关产学研单位由所在地市(州)科技局遴选后推荐上报。对拟建的联合实验室,各地、各单位要积极推动,加大投入与保障,在人才引进、资金配套、场地设施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确保联合实验室高标准建设与可持续发展。

四、科技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开展拟建联合实验室的遴选工作。评审相关要求将另行通知。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有意向且条件较为成熟的单位可按要求整理申报材料,自行报送至科技厅合作处 410室。同时,我厅将不定期开展拟建联合实验室遴选工作,对纳入培育库的拟建联合实验室给予跟踪指导和经费支持,并适时择优向科技部推荐参评国家 一带一路 联合实验室。

特此通知。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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