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成都市投资促进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成都市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申报的通知》 申报中

  • 适用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
  • 申报领域: 全部行业
  • 政策时间: 2025-11-03 - 2025-11-21

∥政策详情∥

各有关企业:

现将《成都市投资促进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成都市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申报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参与申报的企业于2025年11月5日至11月21日进行线下申报。

请各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三份),按要求盖章后11月21日17:00前将纸质版材料及电子版(PDF及WORD格式各一份)交至四川天府新区国际合作和投资促进局李老师处,逾期视作放弃申报。

联系人:阎老师 028-68772304,李老师 028-68774240(接听时段: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地址:四川天府新区科学城北路东段2024号1号楼塔楼27层

附件:成都市投资促进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成都市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申报的通知https://cdtc.chengdu.gov.cn/CDSTZCJWYH/c138915/2025-10/31/content_fb1000f8cc194c06aa64f016691ea934.shtml


 

成都市投资促进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成都市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申报的通知

 

一、申报时限

2025113—1121

二、支持对象

(一)重大外资项目。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202411日至1231日期间外商直接投资(下称FDI)金额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新设或增资项目(房地产、金融业项目除外)。

(二)国际中小企业。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外方投资者认缴的注册资本占比超过50%202411日至1231日期间FDI金额100万美元及以上,并开展实质性经营的国际中小企业(房地产、金融业项目除外),主营行业需符合国家统计局最新版《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中小企业类型按照国家工信部现行有效标准划分。申报的FDI资金在企业注册之日起一年内到位。

三、奖励标准

(一)重大外资项目。按年度FDI金额的2%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二)国际中小企业。按年度FDI金额的1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奖励资金以第一年评审结果为准,分两年进行申报,每年可申报50%,后续FDI金额不纳入计算;第二年申报时仍须符合第一年申报时各项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