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交通基础设施”“交通载运装备与智能交通技术” 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二批项目 申报中
- 适用地区: 四川省
- 申报领域: 全部行业
- 政策时间: 2025-10-21 - 2025-11-20
∥政策详情∥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
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交通基础设施”“交通载运装备与智能交通技术”重点专项 2025 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交通基础设施”“交通载运装备与智能交通技术”重点专项 2025 年度第二批项目 (以下简称 “ 重点 专项 ” ) ,必须紧扣 项目申报指南 ,紧密联系国家战略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二)申报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 《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交通基础设施”“交通载运装备与智能交通技术”重点专项 2025 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 1016 /57 73 .html) 要求执行 。请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
(三)科技厅负责组织重点专项的申报推荐工作。各申报单位于 11 月 20 日 16:00 前 在国 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http://service.most.gov.cn) 进行网上申报,并于 202 5 年 11 月 19 日 18:00 前 登录 “四川政务服务网”( www.sczwfw.gov.cn ),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报国家科技创新 2030/ 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以下简称预申报书简表), 并同步发送至科技厅受理处室指定邮箱 。
具体操作步骤:以法人身份登录 “四川政务服务网”( www.sczwfw.gov.cn ),选择“法人服务—科技创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服务—申请”,下载“预申报书简表”,填写—盖章—扫描件上传,并根据网上办理流程完成上报。或下载本通知附件,填写完成后盖章,扫描上传。如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无法上传,请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同时与受理处室联系。
申报单位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和多头推荐申报。
请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科技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
二、 重点 专项受理处室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交通基础设施”“交通载运装备与智能交通技术”重点专项 2025 年度第二批项目 由科技厅 产业科技促进处 受 理。
三 、业务咨询电话及邮箱
联系人: 卢毅
电 话: 028-86615320
邮 箱: scskjtcyc@163.com
技术咨询电话:中继线 010-58882999
附件:申报国家科技创新 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 报书简表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