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技术转移机构评估工作的通知

  • 适用地区: 四川省
  • 申报领域: 全部行业
  • 政策时间: 2025-09-19 - 2025-10-10

∥政策详情∥

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 全面了解掌握我 省技术转移机构 发展现状 ,加强 业务指导与 管理, 进一步提升技术转移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拟于近期 组织 开展 全省技术转移机构年度评估工作 现将有关 事项 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全省 技术转移机构 详见 附件 1

二、评估实施

主要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 开展 自评 阶段 各市(州) 科技局认真 组织 属地的国省级 技术转移机构 ,围绕制度管理、服务模式、开展活动、工作特色亮点、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产生社会经济效益、典型案例 等方面 开展 自评, 并按要求 报评估材料

(二)专家评估阶段。 科技厅组织相关专家对 技术转移 机构 开展 评估 工作

(三)汇总梳理阶段。 科技厅对专家评估意见进行梳理汇总,按程序 公布 评估结果。

三、有关要求

(一) 各单位 高度重视, 如实填报 相关数据和案例 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根据《四川省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 对提供虚假材料参加评估的,经查实将按程序取消 机构 资格 对无故不参加评估的, 认定为 不合格

(二) 本次评估数据统计周期为 2024 年、 2025 年上半年(截止 6 30 日),请根据 四川省技术转移机构评估表 中相关要求分别填写。

提供 的附件材料: 专职从业人员名单(加盖公章); 202 4 年、 202 5 上半年 ,促成技术转移成果转化项目证明材料(签署的合同或协议 )、 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服务企业数量、组织交流活动、技术培训以及促成技术交易额等证明材料; 以及 申报填写内容中需核实证明的其他有关材料。

各单位请于 202 5 10 10 17 00 报送 自评 材料 ,相关 纸质材料( 详见附件 2 )按照顺序用 A4纸统一胶印装订成册(一式 6 份) 电子版同步报送至指定邮箱 逾期不报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评估。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技厅 成果处 邓旻 李雨静

纸质材料请报送至: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 200号菁蓉汇 7 3 12 号窗口

箱: sckjtcgc@163.com

附件: 1. 全省 技术转移机构名单

2.四川省技术转移机构评估表

附件下载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 5 9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