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全省技术转移机构评估工作的通知
- 适用地区: 四川省
- 申报领域: 全部行业
- 政策时间: 2025-09-19 - 2025-10-10
∥政策详情∥
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 为 全面了解掌握我 省技术转移机构 发展现状 ,加强 业务指导与 管理, 进一步提升技术转移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拟于近期 组织 开展 全省技术转移机构年度评估工作 。 现将有关 事项 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全省 国 、 省 级 技术转移机构 ( 详见 附件 1 ) 。
二、评估实施
主要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 开展 自评 阶段 。 各市(州) 科技局认真 组织 属地的国省级 技术转移机构 ,围绕制度管理、服务模式、开展活动、工作特色亮点、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产生社会经济效益、典型案例 等方面 开展 自评, 并按要求 填 报评估材料 。
(二)专家评估阶段。 科技厅组织相关专家对 技术转移 机构 开展 评估 工作 。
(三)汇总梳理阶段。 科技厅对专家评估意见进行梳理汇总,按程序 公布 评估结果。
三、有关要求
(一) 各单位 高度重视, 如实填报 相关数据和案例 , 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根据《四川省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 对提供虚假材料参加评估的,经查实将按程序取消 机构 资格 ; 对无故不参加评估的, 认定为 不合格 。
(二) 本次评估数据统计周期为 2024 年、 2025 年上半年(截止 6 月 30 日),请根据 四川省技术转移机构评估表 中相关要求分别填写。
( 三 ) 需 提供 的附件材料: 专职从业人员名单(加盖公章); 202 4 年、 202 5 年 上半年 ,促成技术转移成果转化项目证明材料(签署的合同或协议 等 )、 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服务企业数量、组织交流活动、技术培训以及促成技术交易额等证明材料; 以及 申报填写内容中需核实证明的其他有关材料。
( 四 ) 各单位请于 202 5 年 10 月 10 日 17 : 00 时前 , 报送 自评 材料 ,相关 纸质材料( 详见附件 2 )按照顺序用 A4纸统一胶印装订成册(一式 6 份) ; 电子版同步报送至指定邮箱 。 逾期不报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评估。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技厅 成果处 邓旻 、 李雨静
纸质材料请报送至: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 200号菁蓉汇 7 栋 3 楼 12 号窗口
邮 箱: sckjtcgc@163.com
附件: 1. 全省 技术转移机构名单
2.四川省技术转移机构评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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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 5 年 9 月 1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