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5年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的通知》的函
- 适用地区:
- 申报领域: 全部行业
- 政策时间: 2025-04-29 - 2025-04-30
∥政策详情∥
各镇(街道):
现将《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5年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的通知》转发贵单位。一是请申报过2025年省级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非整县推进)储备项目的主体再次确认实施内容后上报,二是请按照储备条件认真思考、开展摸底并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且有申报意愿的企业参与此次申报。申报主体的相关资料请于2025年4月30日前报送合产科。
此函。
附件:
1.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5年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的通知
![]() |
附件下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