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重点项目申报指导目录》政策解读
∥政策详情∥
一、起草背景
2026年2月,省政府修订印发《四川省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川府规〔2026〕1号),明确“根据国家政策和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研究制定省重点项目申报指导目录”。今年以来,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深入开展研究,充分衔接国省最新政策导向,细化省重点项目类别和投资规模标准,制定形成了《四川省重点项目申报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
二、特色亮点
一是充分衔接国家109项重大工程。落实“项目跟着规划走”要求,对标国家109项重大工程重点投向领域,立足四川发展实际,逐项细化完善涉及四川任务事项,将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社会事业、生态环境保护4大领域17个大类,进一步细化为100余个细分领域,努力做到应纳尽纳。
二是更加突出发展新质生产力导向。将“六张网”规划建设和重点产业建圈强链等全面纳入,进一步细化完善创新、信息、融合等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分类领域,新增低空基础设施和重大场景项目;产业领域将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明确纳入支持范围。通过明确投资导向,引导各地各部门谋划储备更多新质生产力项目,助推全省投资结构加快向新向优。
三是优化调整项目投资规模标准。兼顾不同行业领域特点和发展导向,逐项明确投资规模标准,引导各地各部门精准谋划项目,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传统基建领域更加突出支撑性、标志性重大工程,适度提高项目准入标准,集中资源保重点。同时,充分体现对新质生产力项目的培育引导,适度降低项目规模门槛,拓展新兴领域发展空间。
三、下步举措
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各地各部门,紧扣《指导目录》,严格落实国家最新政策导向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精准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压茬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不断做实项目谋划储备库,切实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和转化效率,以高质量项目支撑高质量投资,以高质量投资支撑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