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绵阳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政策详情∥
2025 年11 月28 日,绵阳市科学技术局、绵阳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绵阳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绵科发〔2025 〕37 号),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与目的
为贯彻落实省级部署,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券的政策引导激励作用,提升科技创新资源集成使用效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绵阳市科学技术局会同绵阳市财政局修订印发了《绵阳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新办法自2025 年12 月1 日起生效,有效期2 年,原办法(绵科 〔2023 〕32 号)同步废止。
二、科技创新券定义与分类
科技创新券是支持科技型企业购买专业科技服务的普惠性政策工具,按管理主体分为四川省科技创新券(省创新券) 和绵阳市科技创新券(市创新券)。市创新券资金主要用于两方面:一是联动支持已获得省创新券的企业,二是专属支持直接申领市创新券的企业。
三、申领对象与条件
申领对象为在绵阳市注册的科技型企业,包括:
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
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国家和省级专精特新企业
四川省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
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申请支持的科技服务需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
企业与服务机构之间无隶属或股权关联关系。
四、支持额度
企业每年最高可获40 万元补贴,具体构成如下:
省级补贴最高20 万元;
市级联动支持(针对省创新券)最高10 万元;
市级专属支持(直接申领市创新券)最高10 万元。
同一企业可同时享受三类支持。
五、支持内容与标准
1. 联动支持标准:
对获得省创新券支持的企业,市级联动支持额度最高为省创新券支持额度的50% 。
2. 专属支持内容及标准:
购买科技成果、发明专利:最高支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交易金额的10% ;
技术开发、研发、咨询及相关技术服务:最高支持认定登记技术交易额的5% ;
科技成果评价评估服务:最高支持实际支出服务费用的10% ;
信息分析服务:最高支持实际支出经费的10% ;
省创新券范围外的检验检测服务:最高支持实际支出服务费用的10% 。
3. 不支持范围(摘要):
法定检测、强制检测等非科技创新活动;
办公租赁、代理记账等常规服务;
已获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
与科技创新无直接关联的服务。
六、申领与兑付流程
1. 省创新券:
通过四川省科创通平台(http://cxq.scstl.org/app )申领,由市科技局初审、省科技厅审核,市级联动补贴原则上每季度发放一次。
2. 市创新券:
申领步骤:
(1 )服务机构在绵阳创新券管理服务平台(http://cxq.mianyang.cn/ )注册并上传服务产品;
(2 )企业选择服务并在线申领,上传合同、发票等材料;
(3 )服务机构确认后生成创新券申请表。
兑付步骤:
(1 )企业向辖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交兑付材料;
(2 )辖区部门初审后报送市科技局;
(3 )市科技局复审并公示后兑付。
市创新券采取集中申报、统一结算方式。
七、监督与责任
企业与服务机构需承诺诚信申报,对弄虚作假、挪用资金等行为,将追回资金、纳入失信记录,并依法追究责任。
八、实施与解释
本办法由绵阳市科学技术局、绵阳市财政局负责解释,具体年度支持方向以申报通知为准。
绵阳市科学技术局 绵阳市财政局
2025 年12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