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市温江区促进现代商务商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政策详情∥
一、出台背景
为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充分发挥商务商贸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关键作用,精准应对当前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需求,温江区特制定《成都市温江区促进现代商务商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本措施旨在通过一系列扶持政策,激发市场活力,壮大市场主体,优化产业生态,全面推动温江区现代商务商贸产业迈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发展新阶段。
二、支持方向
本措施以“促进现代商务商贸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目标,聚焦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政策支持方向集中体现在三大领域:一是推动现代商贸发展,重点支持零售、餐饮、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二是促进物流及批发业壮大,提升供应链效能和批发业能级;三是支持载体平台提质,鼓励楼宇经济、电子商务、特色消费场景、会展经济和企业开放水平提升,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产业发展支持体系。
三、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原则上财务制度健全、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机构)。扶持对象在申报政策的所属年度内,若发生重大税收违法行为、造成较大安全或环保事故,以及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并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将被取消享受本政策扶持的资格。
四、主要内容
本措施共分四章、十一条,涵盖多个细分领域,具体内容与奖励标准如下。
第一章推动现代商贸发展。第一条支持零售业企业发展壮大,对首次纳统且首季正增长的企业给予20万元激励;新开业即纳统的给予30万元激励。对销售额达不同层级(2000万至10亿元)且增速达标的企业,给予5万至6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激励。对销售额超1亿元的企业,另按增量的0.5%给予激励,最高200万元。对新开门店且面积达标的新零售企业,给予5万至50万元激励,年度激励不超过100万元。对达标的品牌汽车4S店给予20万或40万元一次性激励;销售新能源汽车的追加10万元。对零售额达标的二手车经销企业给予10万至30万元一次性激励。第二条支持餐饮业企业发展,对首次纳统且首季正增长的企业,根据营业额分档给予5万至15万元一次性激励;新开业即纳统的给予10万至20万元激励。对营业额达标且增速超20%的企业,给予10万或20万元一次性激励。对新开直营连锁门店,按月均营业额分档给予5万至20万元一次性激励,年度激励不超过100万元。对获评“老字号”及各级“名店”“名菜”“名小吃”的企业,给予0.5万至6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激励。第三条支持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对首次纳统且首季正增长的生产性、生活性及公共服务性企业,给予20万元激励;新开业即纳统的给予30万元激励。对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按收入和增速分档给予15万至80万元一次性激励;对生活性及公共服务业企业,按收入和增速分档给予10万至80万元一次性激励。
第二章促进物流及批发业壮大。第四条促进现代物流供应链发展,对收入超2000万且有效增长的综合物流企业进行综合评价,按收入规模每1000万元给予最高10万元激励,单个企业最高500万元。对开展物流供应链合作的企业,按合作业务结算金额分梯度给予激励,最高12万元。第五条支持批发业企业发展壮大,对首次纳统且首季正增长的企业给予20万元激励;新开业即纳统的给予30万元激励。对销售额达不同层级(1亿至40亿元)且增速达标的企业,给予5万至6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激励。对销售额超5亿元的企业,另按增量的0.15%给予激励,最高200万元。
第三章支持载体平台提质。第六条支持商务楼宇做优做强,对获评各级“超甲级”“甲级”“专业(特色)楼宇”等的运营主体,给予5万至10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激励。对商务楼宇内每新增一家“四上”企业的,给予运营方5万元激励;年度去化面积超5000平方米的,按10元/㎡给予激励,单个楼宇运营方最高激励200万元。对围绕产业定位进行软硬件改造的楼宇,按改造投资额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激励。第七条支持电商产业集群发展,对达标的电商园区(基地)运营方,给予30万至10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激励。对年线上零售额首次达500万至2亿元的企业,分档给予5万至5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激励。第八条支持打造特色消费场景,对打造特色消费场景的主体,按实际投入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激励;对获评国家、省、市级示范场景的,分档给予30万至50万元激励。对达标的品牌首店,给予5万至20万元激励;对引进首店的运营主体,按首店面积给予每个3万至15万元激励,年度最高30万元;对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活动的,按投入分档给予10万至30万元激励。第九条支持会展业发展,对承办符合产业方向会议及对接会的企业或组织,按实际支出的50%给予激励;涉及国际交流合作的按70%给予激励,最高均为100万元。第十条支持企业扩大开放水平,每引进一家国家(商品)馆并完成建设,给予平台运营方15万元一次性激励。对企业开展服务进出口业务给予贴息,最高20万元。对企业参加境内外重点经贸活动,按实际支出的70%给予资金激励,年度最高10万元。
第四章附则。明确政策享受的约束条件、实施日期、执行原则及解释权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