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市职务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操作指引(试行)》政策解读
∥政策详情∥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成都市以西南交通大学“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为突破口,在全国率先探索“先确权、后转化”模式,被誉为科技界的“小岗村”改革,相关经验已上升为国家法律制度安排。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为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创新指明方向。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部署要求,破解科技成果转化“最初一公里”难题,降低中小微企业创新门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高质效推进我市“立园满园”行动,市科技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深入调研在蓉高校、企业,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交流,借鉴先发地区经验,坚持需求导向和用户思维,研究制定了《成都市职务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操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操作指引》)。
二、政策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2.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3.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等10部门《关于全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4. 《成都市进一步有力有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措施》
三、主要内容
《操作指引》共设5章17条。
第一章 总则。明确了指引的制定目的、核心概念、适用范围和实施原则等。
第二章 操作流程。构建了“成果筛选与披露、对接与签约、成果交付与转化实施、费用支付”四大核心操作流程,每个环节均界定了重点内容、关键要素等。具体为高校院所与成果完成人(团队)主动开展成果筛选与披露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成果信息;中小微企业与高校院所等开展线上线下对接,签订先使用后付费技术合同;在成果转化实施阶段,科研单位和成果完成人(团队)应提供必要技术支持与服务;费用支付上,明确多种付费方式。
第三章 风险防控。提出风险分担机制、尽职免责条款和信用管理。
第四章 激励和保障。提出了内部机制建设、双向补贴、金融支持、服务支撑等激励和保障措施。
第五章 附则。明确了解释机关、实施日期和有效期。
四、主要特点
一是构建“零门槛使用+延期付费”的转化实施机制。鼓励中小微企业在未支付许可费的前提下,即可获得职务科技成果的实施许可。在付费触发条件方面,提出可按照免费试用1年后付费、按销售提成、利润分成、达到特定生产规模后付费等多种方式约定付费。
二是构建“保险担保+尽职免责+信用监管”的风险防控机制。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先使用后付费”专属保险产品,支持担保公司提供配套担保服务,分担成果转化的市场风险和技术风险。强化尽职免责,明确因先行先试、缺乏经验、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单位利益损失的,实行免责,解除转化主体的后顾之忧。加强信用约束,将各方的失信行为纳入科研失信记录及相关社会领域失信记录,强化诚实守信的实施基础。
三是构建“双向补贴+金融支持+服务支撑”的激励保障机制。根据成都市技术交易资助政策,对成果许可方和成果使用方实行双向补贴。强化金融与服务支撑体系,符合条件的转化项目可优先获得成都市未来产业天使投资基金、“先投后股”资金及各类成果转化基金支持。鼓励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项目对接、谈判及过程管理。
解读机构: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处
解 读 人:黄 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