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政策详情∥

一、起草背景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23197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川财建〔202330号)、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开展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清算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规范我市中央财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动全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网络的建设布局,参考其他城市经验做法,我处牵头组织编制了《成都市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二、编制过程

通过仔细梳理研读省上相关文件,参考其他城市经验做法,研究形成了《实施办法》。期间组织了行业企业研究讨论,多次征求相关部门、区(市)县意见,并挂网公开征求行业协会、企业以及社会公众意见建议,组织专家评审会征求专家意见并通过了专家评审,按规定程序完成了法律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流程。

三、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主要明确了成都市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包括总则、补贴范围、申报条件、补贴标准、申报拨付手续、申报材料、监督与管理和附则八个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了《实施办法》的制定目的和基本原则等内容,坚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推进成都市2023—2024年度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项目建设补贴申报工作。

第二部分,明确了成都市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的补贴范围。

第三部分,明确了成都市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的申报条件。

第四部分,明确了成都市2023—2024年度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项目建设补贴的补贴标准。

第五部分,明确了成都市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的申报拨付程序。

第六部分,明确了各充电桩领域所需的申报材料。

第七部分,明确了市级各主管部门和属地的主体责任,确保成都市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高效。

第八部分,《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1231日。

四、解读机构、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构: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电力处

  人: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