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华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政策详情∥
《成华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5年10月10日施行,为做好《管理办法》的具体执行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2019年4月,国务院公布《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将政府投资纳入法制轨道;2022年7月,四川省人民政府依据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法规,出台了《四川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川府规〔2022〕5号);2025年2月,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成都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成府规〔2025〕2号),明确了市级政府投资决策审批程序、项目实施管理等事项。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投资工作的最新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由区发改局牵头,在总结我区政府投资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成华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包括总则、项目计划管理、项目决策及审批、项目调整、项目实施管理、工程变更管理、项目监督管理、附则,共8章43条。其中:
第一章为总则。阐述了《管理办法(送审稿)》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相关名词解释以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应坚持的原则等。
第二章为项目计划管理。规范了年度计划的项目范围、内容、编制及审定程序等,明确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须报经区委财经委员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同意后,报请区委常委会会议审定。
第三章为项目决策及审批。规范了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编制前期工作要求,明确项目主管部门将评审后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相应决策层级研究审议,其中,总投资100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报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专题会议研究确定;总投资1000万元(含)—3000万元(不含)的项目,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总投资3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后,报请区委常委会会议审定。
第四章为项目调整。针对项目前期、建设期两个不同阶段的调整,明确了调整标准及相应流程。
第五章为项目实施管理。强调了项目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并对项目资金管理、开工、建设工期、竣工验收、后评价等环节提出明确要求。
第六章为工程变更管理。强调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工程,工程确需变更的,应当严格执行设计变更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满足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要求,履行相关报批手续;未经审查批准的工程变更不得实施。
第七章为项目监督管理。明确投资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依法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应当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督导评估等方式,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和监督检查,并通过在线审批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第八章为附则。强调了项目单位、项目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发生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责任,同时明确了文件施行日期、有效期。
三、解读机构、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投资与项目科
解读人:张宇 刘巍